作 者:上海证券报 袁小可
在法院调解之下,近日,广电信息终于重新夺回10925373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法人股的股东身份,以及对浦发银行享有的相应股权。
广电信息今日发布的公告,揭开了7年前公司与上海同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一个“约定”:2000年2月,由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向同创公司提供免息名义贷款3600万元,并由广电信息担保;之后,同创公司用该笔专项借款购买广电信息原持有浦发银行法人股800万股;同创公司名义上持有浦发银行法人股800万股,实际持有人仍为广电信息。
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广电信息当时没有就该事项进行公告。
资料显示,该笔股权经过浦发银行历年送配股及股改后,现为10925373股。截至2006年8月19日,广电信息还通过同创公司转账收到的法人股历年分红总计为780万元。
但广电信息却发现自己的合法股权受到侵害。公司表示,曾多次派员去同创公司处要求将该笔股权恢复原状转归广电信息名下,但同创公司除书面承认该笔股票为广电信息所有外,没有将该笔股票实际转归广电信息。为此,广电信息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公司对同创公司名下10925373股浦发银行股票享有股权,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上海市一中院的调解之下,尽管目前此案已结,但是,广电信息却需要为此付出一笔价值不菲的“分手费”。
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同创公司确认本案所涉的10925373股浦发银行法人股归属原告广电信息所有,并承诺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与原告广电信息共同办理相关所有权属过户手续;同时,案件受理费520900元及第一款协议中相应股权的过户费由原告广电信息承担。调解书同时宣布,广电信息承诺代同创公司归还对外债务3600万元及相关利息。
广电信息表示,2007年11月21日,法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将10925373股浦发银行股权及2006年度红利过户至公司名下的手续,2007年11月23日该股权及红利依法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