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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员工集体辞职 分析称为上市做准备
2007年11月22日 23:06    Chinabyte    评论()    
作 者:三联生活周刊 王鸿谅

    华为数量巨大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在企业福利逐渐完善过程中,显然存在巨大的成本压力。在潜在的劳资纠纷可能里,高素质员工,又成为在谈判桌前必须面对的群体,而“新法”框架之下,他们将被赋予更能自我保护的议价能力。从这个角度而言,“新劳动法”对于华为的挑战,的确与其他企业不在同一个层面。

    闭合管理与闭合循环

    高度知名而又极其低调,华为因为这种反差被认为是中国“最神秘”的企业。其实从不知名的小公司开始,华为已经有了内部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随便对外发表意见,这规定随着华为的扩张被益发强化。在程东升历时3年的采访里,“即使已经离职的员工,对于探听华为情况的来访者,也保持着高度谨慎”。他前后采访过的上百名华为人,最后都要求他“隐去真实姓名”。至于老总任正非,除了他本人在《我的父亲母亲》中的自述,没有任何媒体能提供他的私人信息。迄今为止,试图直接采访他的媒体都吃了闭门羹。任正非只是“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场合,抛出他一篇篇经过自己深思熟虑、并集聚了众多专家智慧的文章,与媒体进行单向交流”。

    闭合管理与闭合循环,已经成为华为成功的某种保证。任正非这样强调:“华为经历了10年的努力,确立了自己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与企业的行为逐步可以自圆其说了,形成了闭合循环。因此,它将会像江河水一样不断地自我流动,自我优化,不断地丰富与完善管理。”在程东升的观察里:“华为的确有着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任正非的个人意志已经制度化为华为的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1997年《华为基本法》的出台,已经显现了任正非不同于一般企业家的远见,程东升评价,他通过“基本法”的形式,“把企业思想的循环过程固化下来,形成动力机制”。任正非自己后来总结,起草《华为基本法》的目的是,“我们要逐步摆脱对技术的依赖,对人才的依赖,对资金的依赖,使企业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彭剑锋是《华为基本法》起草小组专家之一,他回忆他和任正非交流的过程说,任正非是一个思维敏捷、极具前瞻与创新意识的人,经常会有一些突发性的、创新性的观点提出。随着企业扩张、人员规模扩大,企业高层与中基层接触机会减少,他发现自己与中层领导的距离越来越远,老板与员工之间对企业未来、发展前途、价值观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无法达成共识。这需要在两者之间建立共同的语言系统与沟通渠道。《华为基本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

    专家组的第一份提纲并没有获得任正非的满意。一个月后,任正非和升任副总裁不久的孙亚芳飞赴北京,在北京新世纪饭店的咖啡厅中约见了专家组。任正非发表了他的诸多意见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会再度复兴”的观点,“在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中,知识资产使得金融资产苍白无力。按劳分配要看你劳动中的知识含量,按资分配正在转向按知识分配”。最后成文的《华为基本法》里这样表述“价值创造”:“我们认为,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关于“价值分配”的意见反馈里同样显现了任正非的想法,“基本法应当把创造企业价值的几大要素分离出来,每种要素怎么一个分配机制要说清楚”,“在价值分配中,不但是劳动,还要考虑风险资本的作用,要寻找一条新的出路,用出资权的方式,把劳动、知识转成资本,把积累的贡献转成资本”。这被认为是任正非关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会再度复兴”观点的延伸。

    《华为基本法》出台后,华为立即敏捷地着手人力资源管理的调研。1996年到1997年期间,负责人力资源的副总张建国被多次派往香港考察几家著名的咨询公司,最终选择了一家美国背景的管理咨询公司——HayGroup,为华为做薪酬体系咨询。这家公司花了两年时间到华为做调查分析,以张建国为首的人力资源部也成立了一个有10多名成员的小组予以配合。HayGroup公司最终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那天,专家们从香港乘船抵达深圳,由于船舶误点,本计划21点到,最后一直到22点多才到达。第二天,咨询公司专家提交了方案,并与华为高管人员交流了不到一个上午,中午吃完饭就回去了。花了一大笔钱最终得到两个小时的讲解,华为还是觉得比较值得。张建国认为,“HayGroup公司提出的美国式的薪酬考核体系,关键是提出了新的管理理念和思路”。

    “新劳动法”背景下的猜想

    先辞职再上岗,在华为历史上不是第一次。过去,华为的中层干部从无“任期”一说,副总裁一级的也只有两年任期,这就给了任正非几乎不受限制的人事大权,成为任正非管理的利器。1996年,以现任华为董事长孙亚芳为首的华为市场部中高层就面临了一次“集体辞职”。两次辞职,程东升说,“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华为保持企业活力的手段”,区别在于,“那时候的华为不被看好,也没人关注。而这次涉及的群体更广泛,触动的都是资深的既得利益者,而且现在的华为已经是明星企业,面临的压力应该更大”。在两次辞职事件之间,华为还经历过集体降薪:2002年前后,电信业冬天使华为业绩面临创业以来首次下滑,在任正非带头下,超过300多名干部主动申请降薪10%,以共渡难关。

    华为在员工中一直在不停灌输各种概念:“活下去是硬道理”、“为了市场销售增长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可耻的”、“企业就是要发展一批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的意识”、“胜者举杯相庆,败者拼死相救”、“狭路相逢勇者胜”等等。随手翻阅华为领导的内部讲话和宣传材料,俨然重新回到战争年代。

    华为的企业文化,在闭合式结构中强化竞争,首要考虑的就是如何保持员工的持续创造力。近两年,任正非不止一次在《致新员工书》、《天道酬勤》、《华为的核心价值观》等文中提到华为一贯强调的“危机意识”。任正非近期也在公开讲话中提到,华为的文化就是“以奋斗为本的”文化。“企业必须在遵从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思考如何使自己的内部机制具有竞争力和活力,否则它就会在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落后,甚至死掉。只有企业活下去,员工的长远利益才能保障。企业活下去,才能为国家缴纳更多的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华为要努力活着,成为国家的财富,而不是包袱。”

    回头看这次华为集体辞职所涉及的群体,全部是1999年之前入职的老员工,媒体推算出来的范围是7000人左右,华为方面后来又将数字缩减到5000人左右。这部分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为以下两种情况:自愿归隐的“功臣”——工作年限都较长,早年为公司开疆拓土,也拥有公司较为丰厚的公司虚拟受限股。早年功臣,在华为内部长期实行的“干部能上能下”的调整中,已经从核心岗位调任普通职位的老员工,同样拥有数量可观的公司虚拟受限股,在平衡各方面收益后做出离职决定。华为还对年纪在45岁以上申请退休及因患重大疾病而申请退休的员工也做出了保留公司股票的决定。

    程东升认为,华为此次集体辞职是“企业自主商业逻辑下的决策”,他分析,除了应对“新劳动法”的简单猜测外,“华为也有可能是利用这个机会为上市做准备”。说到上市,华为复杂的股权状况一直被认为是个症结。华为早年创业实行“全员持股”计划,所有员工按照一定比例,都可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股票,华为员工每年从公司享受的固定分红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一度达到每股0.7元,也就是70%。尽管从2001年开始,华为改变了过去以“1元1股”计价方式,开始实行期权改革,员工获得股票的资质受到较为严格限制,老员工的股票也逐渐转化为虚拟受限股,即以后员工从期权中获得收益的大头不再是分红,而是期股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值部分,期权的行使期限为4至10年。内部持股遍及包括各子公司在内的整个华为公司,虽然员工各自的股权是核心机密,程东升在调查中还是了解了部分数据,“1997年一般的员工就能入5万股,中层能入10万股,持有200万股的中层2002年前后至少达到1000人”,高层持股数量显然更加庞大。如果要上市,“清理股权的成本显然极其昂贵”。

    只是这次华为公司单方面的举措究竟会取得怎样的成效,目前看起来还有悬疑,《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初稿已经出来,正在征求意见中,而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法的司法解释也将于近期出台。而在国外的实践中,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内重新签约的,都被视为“连续”。因此难免也有人就事论事地评价,华为的“这种做法有些冒险”。

[1]  [2]  编 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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