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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的利益链为何铲不断
2007年8月21日 11:44    新浪科技    评论()    阅读:

    垃圾短信越来越泛滥,不是因为有关部门没采取行动,恰恰是由于采取行动的部门太多了。因为这种多头管理,导致了较高的扯皮成本,不但治理结果乏善可陈,运营商SP反倒把这些行动当作一次品牌推广活动。

    与房地产市场上的裙带主义、寻租盛行一样,垃圾短信利益链屡铲不断的原因,在于运营商、SP、商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坚固的利益同盟,在相关法律法规匮乏的前提下,大张旗鼓地侵蚀消费者的利益和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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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有调查显示,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8.29条,占当年短信总数的46%。如此大的比例着实令人惊愕,而更令人惊愕的是,不少用户的投诉、律师状告电信运营商等案件,到最后要么大事化小,要么不了了之。

    显然,造成这种情形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话语权的不对称。所以如今不少手机用户收到垃圾短信后,只能一声叹息,自行删掉。然而垃圾短信就像是一颗毒瘤,你越纵容,它越猖獗。

    有必要提及的是,相关部门一直在进行整治活动,比如去年8月中移动就联手公安部门开设举报短信热线搞起垃圾诈骗短信查处工作,去年11月信息产业部发起成立“中国绿色手机文化联盟”,称将对垃圾短信进行集中治理……类似的行动还有很多,但这些行动要么是有近乎无,要么是雷声大、雨点小,比如几次的SP“整顿风暴”,一些知名的SP也在通报之列,但处理结果要么“从简”,要么我们根本无法从公开渠道得知。

    看看其他国家对短信的严厉整治吧。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倡到“拒听推销电话登记处”为手机注册,注册后如果还有人打你的手机搞推销或是发垃圾信息,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对之处以几百甚至1万美元的罚款,这一招非常管用,一方面在于够狠,另一方面在于它起到了一种威慑作用。德国和韩国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底规定,向用户推销服务的短信、电话或邮件等需征得用户同意,21时至次日8时发送的广告需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发送色情等垃圾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分别处以最高5万欧元、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可以看出,欧美和韩国等国家热衷于从细节对垃圾信息进行严厉打击,而且发现一起发布一起、打击一起。而我国对垃圾信息的治理,一是热衷于浩大的联盟行动,二是热一阵冷一阵,治理活动俨然打起游击战。这无疑是值得我们深刻反省的。

    事实上,垃圾短信越来越泛滥,不是因为有关部门没采取行动,恰恰是由于采取行动的部门太多了,由于垃圾短信涉及到文化、公安、信产、工商等多个部门,所以每每有媒体报道一些恶性事件,总有许多部门迅速表态,大有与垃圾短信决战到底的信心。然而就是因为这种多头管理,导致了较高的扯皮成本,不但治理结果乏善可陈,不少时候,运营商、SP反倒把这些行动当作一次品牌推广活动,垃圾短信治理于是有名无实。

    如何铲除垃圾短信的利益链?现在我们讨论较多的有手机实名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等。这些法律武器看起来挺锋利,但它的时间成本不菲。所以治理垃圾短信问题,更需要关注眼前的利益态势。既然没有垃圾短信的大同世界离我们还很遥远,那么现在非常有必要来几起杀鸡儆猴,清清爽爽地替公众解几次恨,也好为以后的治理与整顿,做个样板戏。

    还需提及的一点是,垃圾短信的不良影响还在于“劣币驱逐良币”,换句话说,短信广告如果引导得好,不但商机无限,手机用户受益商家也将受益。但由于现在良莠不齐的信息满天飞,导致一些规范的商家或是营销模式被误读,给人“凡广告必垃圾”的印象,这种现象亟待关注。

    正如希冀房价泡沫能迅速破灭只是一厢情愿一样,希望垃圾短信能迅速遁形也只是镜花水月。但是,相关部门有必要、有义务朝着铲除垃圾短信利益链的方向做些实事,一条短信看着事小,实际关系着全民的利益与隐私,这绝不是小题大做。当然,普通手机用户也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上网站注册一个ID留手机号,到中介租个房子也留手机号,将来频频收到一些烦人的广告或垃圾信息,自己的责任至少也有三成吧。

编 辑:火王
关键字搜索:垃圾短信  利益链  运营商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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