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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警方首次通过手机短信预警
2007年11月2日 21:09    燕赵都市报    评论()    

    利用手机短信发布预警信息,这在我省还是个新鲜事儿,日前河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察总队就做了一次大胆的尝试,首次利用手机短信向省内用户发送预警信息,提醒人们不要轻信谎言,以免误入传销组织,或者陷入血本无归的非法集资陷阱。

    10月29日,省会吴先生收到了两条手机短信,内容分别为:“警惕以‘新型营销方式’、‘网络经营’、‘加盟连锁’为幌子的传销活动,天上不会掉馅饼,轻信谎言您将追悔莫及”、“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勿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每个高额回报的承诺背后,都可能是致您血本无归的陷阱”两条短信的落款人是“河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察总队”。记者了解到,不仅在省会,全省很多包括移动联通小灵通在内的通讯用户都陆续接收到了同样内容的短消息。而相关通讯公司表示,这两条短信是受省公安厅的委托,在全省范围内向手机用户进行分期分批发送的,时间为10月29日至10月31日。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这在我省尚属首次。为使人们提高防范意识,从根源上遏制非法集资和传销的发展速度,公安部门不断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而此次通过手机发布预警信息,也是公安部门做出的一次新尝试,因为手机用户非常广泛,而且针对性强,公安部门希望通过这种大众化的、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提醒,让上当受骗的人少一些,更少一些。

编 辑: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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