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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OTT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0月15日 16:41
OTT的路径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OTT的发展也需要分多个步骤。 首先,在网络环境方面,捆绑运营商的OTT不同于互联网的OTT,后者可以不分区域,而前者需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开展。在中国目前的网络环境下,OTT只有配合网络运营商的宽带部署节奏逐步向前推进才可能做起来,没有网络(包含内容商CDN)的支持,消费者无法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 其次,在用户定位方面,可以将视频用户分为两类,为资深网络用户和非资深网络用户。对于资深网络用户来说,互联网等于免费大本营,将内容下载到个人电脑中接根线就可以在电视上播放,所以他们基本不是OTT服务商服务的用户对象。而另一类非资深的又不懂设备怎么接、网络怎么配的,他们之中那部分愿意为服务付钱,这类人就是OTT服务的潜在客户群。 第三,在产品体验方面,简化操作提高体验的问题通过集采的方式很被难解决,尤其是跨屏整合业务,面对很多不确定要素的组合如何才能保证舒适的用户体验,这需要专业的视频服务提供商通过很长时间的服务经验积累去改进,是界面、后台和内容三者者完美配合构建的结果。尤其作为一个为大众提供视频业务的服务商,仅仅做好网络通道是远远不够的,真正的营销应该放在节目内容的产品本身,消费者最终还是为产品和服务买单。 最后,还涉及跨界营销的嫁接。从近期某上市公司发布“颠覆日”秀来看,除了炒作成分之外,事实上也是针对其盒子不好卖的一个解决方案。从体验来看,该司的内容和CDN做得都不错,但是纯互联网视频模式很难盈利,在一个400元(人民币,下同)的盒子上加1500元的内容费自然又显得价格太高,老百姓很难接受。所以,该司所谓的“颠覆”计划就是趁着明年液晶面板10代线的规模投产的东风,对60寸以上的大屏OLED彩电进行增值销售,把1500元的内容费加在价值1万元以上的电视机上,为有钱购买大屏电视的高端用户提供超高清的增值内容服务。 在消费电子年代,通过产品嫁接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而苹果的iPhone正是这个模式的代表之作,通过硬件产品来实现其软件和服务的价值,销售了硬件就会实现盈利,而其硬件产品的使用又促进了用户对网络运营商服务的消费及ARPU值的贡献,于是就构成了捆绑网络运营商再面向用户的“B2B2C”完美搭配。后续内容和应用还可以持续的挣增值的钱,而定期的产品硬件更新消费则将这种通过消费电子产品的嫁接模式构成了一个循环运转的消费闭环。 [1] [2]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特约撰稿人 | 汪海天编 辑:王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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