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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OTT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0月15日 16:41    

OTT在中国已成一个没法定义也不需要定义的名词。借用当年NGB的一个段子:NGB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似乎套到国内的OTT上,基本发展情况也是概念混乱。

其实,中国的OTT可以这样表述—“一云多屏”,只是与国外的路径不一样,不能按照词面本身“过顶传球”的意思来理解。在国外,没有“跨过”运营商的都不叫OTT,但是,在国内这个目前还不健全的影视节目大众消费市场及不完整的互联网用户消费环境里,如果“过了运营商的顶”,这球多半估计传过去就回不来了。

OTT在中国的发展基础是日益丰富的视频播放消费电子产品与传统电视机之间的矛盾。在互联网影视的推动下,随着互联网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随时随地的碎片化观影体验得到了极大满足,影视娱乐内容极大繁荣和丰富的同时,电视机的开机率却在直线下降。

因此,如何满足观众多屏的需要成为背靠传统电视面向新媒体的从业者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答案也很简单,技术解决方案就是“云”,而代价则是“烧钱砸带宽”。各个互联网视频网站已经给广电新媒体业界做了很好的技术实现范例,但是在盈利方面他们却不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OTT怎么做?

目前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的盈利模式是后向收费的精准广告,通过对播放节目的类型和收集的用户信息及行为的分析,将广告运营做得更加精细化,目标就是抢夺传统电视广告的市场份额。而背靠传统电视面向新媒体的台属机构/公司如此革自己的命,貌似就有些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可能还得坚持前向收费之路才能与传统业务形成相对差异化经营。

开放环境是没法形成正向收入的,中国式的OTT应当在技术创新模式下面向专网的云服务转型,发展路径首先需要捆绑运营商而不是跨过运营商。

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直播虽不挣钱但必须要做。因为没有直播,点播就如无根之草,很难形成长期稳定的收入。而纯靠互联网来做直播,在现有的网络条件下收视质量又不可能得到保证。因此,IPTV+OTT 或者 DVB+OTT 就成了中国式OTT初期的典型模式。

业界很多都说电信运营商要被管道化,实际电信运营商已经平台化。从单一自主经营话音通讯业务,到多元联合经营各种信息业务,与其说是电信运营商为信息娱乐服务商提供了良好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通道,还不如说是为信息娱乐服务商们提供了一个完善的交易平台。

同时,OTT服务商需要通过互联网作为信息服务渠道,把手机作为节目导视的入口,而节目的播放则跨移动和固网两个网络进行适配,即小屏小码流、大屏高码流、多屏多网联动,突破网络运营商的服务限制,塑造自己的服务品牌。就像开在商场里的YY品牌专柜一样,商场是平台,YY是自己的品牌,OTT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内容跨屏服务模式,如图1所示。

1.手机和电视分别安装OTT 的服务APK,各自也都可以独立访问视频服务,通过帐号进行身份识别,可以实现跨屏的续播。

2.手机与电视直接通过本地Wi-Fi相连使用DLNA控制,在手机/Pad上查阅导视、订购节目,遥控在电视上播放。

3.手机与电视配对的过程作为个人识别的方式,从而实现MyTV 的个性化设置。

因此,当OTT与直播电视结合之后(含IPTV和DVB),将直播电视的信息与推荐业务关联,电视与手机/Pad实现跨屏联动,可开展第二屏扩展服务甚至O2O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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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特约撰稿人 | 汪海天编 辑:王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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