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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诉垃圾短信期待引发“蝴蝶效应”
2008年5月8日 10:24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李万友

    收到垃圾短信怎么办?通常,人们或一笑而过,或发点牢骚,或找有关部门投诉一下,但王先生却例外——将发送垃圾商业广告短信的一家公司及某移动运营商告上法院。近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全国手机用户首次通过诉讼手段向垃圾短信发起挑战。

    自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诞生以来,各行各业不断涌现这样的人。但在垃圾短信已成为公害,许多手机用户对此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却无人问津。如今,才有了敢于吃“螃蟹”的王先生,无疑他的“较真”尤显难能可贵。

    当然,在人们已习惯容忍垃圾短信的语境和麻木的心态下,王先生的做法是另类的,遭遇误解和谩骂也就在所难免。很显然,这些误解和谩骂都是“想通过炒作出名”而来。对此,我不敢苟同。相反,我倒觉得这是好事,只要此举能够唤醒人们的维权意识,统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垃圾短信没有了市场和生存空间,即便他因此而出了名,我们也应该拍手叫好。

    移动公司曾打过这样的广告,同时也是告诉广大手机用户,“我的地盘我做主”。按此推理,手机是每个用户的私人物品,其对手机拥有绝对的使用和管理权限,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就擅自向其发布不良短信,这是名副其实的侵权行为。对此,人们痛恨不已。但由于人们往往认为事小不值得维权或苦于维权难,就不了了之。这更助长了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加之,监管缺位,垃圾短信早已泛滥成灾,不仅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还会影响到人们的情绪,间接危害某些人的身心健康。可见,治理垃圾短信迫在眉睫。

    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垃圾短信的危害,呼吁治理垃圾短信的风波一路高涨,监管部门也倒比较“通情达理”,加强了监管。但制度漏洞百出,而又受利益的驱动,治理的力度不可能发挥到最大境界,收不到实效完全正常。人们只能忍无可忍却又无可奈何。换言之,谁都希望手机短信干干净净,可谁也不愿意当“出头鸟”。人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此一来,人们对垃圾短信已从麻木过渡到麻痹。这是十分危险的,也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悲哀。

    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先生的举动很“阿Q”。但我更愿把它当成是唤醒公众对垃圾短信的麻痹的良药,也是砸在有关部门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能够敲响治理垃圾短信的警钟。事实上,他不仅仅只是为自己维权,而是为所有被“垃圾短信”困扰的手机用户讨个说法。事实也说明,现实正需要王先生的这种“阿Q”维权精神。对此,我们期待首诉垃圾短信能够引发“蝴蝶效应”,从而唤醒、提醒公众和有关部门的麻木不仁和“只打雷不下雨”口号式做法,共同打一场治理垃圾短信大战,让它无出藏身,消失在我们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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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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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友
时评作者。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北京晚报》、《潇湘晨报》、《广州日报》、《成都日报》、《钱江晚报》、《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等媒体发表数百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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