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两大非对称管制措施有望很快出台--知知PK间--通信世界网
观 察   研 究    批 评   推 介   运 营 观 察    制 造 业 观 察    监 管 论 坛    SP 观 察    手 机 论 坛
首页 >> 今日评论 >> 知知PK间 >> 正文
两大非对称管制措施有望很快出台
2008年5月26日 13:31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游江

    三部委在《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中指出,针对重组后新的市场架构,将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

    重组后新的市场架构属于1强2弱的格局,在移动通信市场,新移动拥有70%的市场份额,新联通和新电信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3%和7%,新移动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新联通和新电信根本无法和新移动展开有效竞争。如果不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移动一支独大的地位根本无法撼动。

    所谓非对称管制政策,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同行业中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采取不同的管制政策,目的是扶持弱小经营者或新进入者,限制市场垄断者,变不对称竞争为对称竞争,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电信行业,常用的非对称管制政策有拆分市场垄断者、限制其业务范围、强制互联互通、对其资费进行监管等等。

    重组后,三大运营商都是全业务运营商,国家对资费的监管也已经从政府指导转变为市场调节。在这种情况下,哪些非对称管制措施最有可能出台?

    笔者以为,在新的市场架构下,携号转网和限制主导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应该成为监管部门首先需要考虑出台的非对称管制措施。

    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选择不同运营商的服务时,不需要更换号码,即可享受新运营商的服务。用户在转网时,必须更换号码,是限制用户转网的一大暂碍,也是弱小运营商争夺竞争对手用户时所碰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号码不可携带是用户无法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最后一道门槛。实施号码携带将有利于消费者,保证消费者权益;能够调整竞争格局,提高市场竞争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促进运营商提供更好的服务,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携号转网要求实现号码资源共享,而非运营商独占,这不是运营商的个体行为,而是整个行业的监管行为,需要监管部门来实施,而且携号转网会受到主导运营商的抵制,需要监管部门严格制订相关的政策。

    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和地区成功实施了携号转网政策,取得了显著的管制效果,例如美国、日本、韩国和我国香港。携号转网已经是大势所趋。

    除了携号转网,限制主导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非对称管制措施。所谓限制市场份额就是直接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不能高于一定的指标,例如不能高于50%,否则将给予处罚。韩国政府曾经规定在2001年6月之前各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不能超过50%,当年的SK电讯为了满足政府的规定,曾不得不绞尽脑汁降低市场占有率。如今新移动在移动通信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远高于50%,为了使市场竞争对等,非常有必要限制其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

    为了促使行业竞争格局向健康有效发展,非常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因此重组后,携号转网和限制运营商市场份额这两大有效的非对称管制措施应很快出台。

编 辑:赵宇
相 关 新 闻
关键字搜索:电信重组  非对称管制  
  [ 发 表 评 论 ]     用户昵称:   会员注册
 
作 者 资 料
游江
游江,北邮电信工程系毕业,现任职于某运营商,长期关注移动增值业务和行业应用,喜欢思考和分析,期待能和更多的同仁沟通。奉行“实实在在做人,诚诚恳恳做事”的准则。 Email:flymouse@fj133165.com
周 新 闻 排 行 榜
特 约 评 论 员
责任编辑:高 媛 投稿信箱:pinglun(@)cww.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