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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通停战后遗症对消费者有利的一面
2007年7月25日 10:12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阅读:
作 者:丛亮

    根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显示,与第一季度的通告一样,今年三、四月间对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之间通信质量的投诉暴增,竟占通信质量方面申诉的70.4%。有媒体甚至用了“电信网通停战后遗症”来形容用户网间通信质量投诉暴增的原因。

    众所周知,今年年初,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签下一纸约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双方将在非主导区域内(中国电信的北方10省,中国网通的南方21省)停止发展新政企客户和公众用户。

 

    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的关于电信运营市场竞争问题的争论一发不可收拾,很多人认为电信网通将通过“共谋”来牟取更多的利润,并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反对之声。当时笔者有观点认为,电信网通互不进入协议并不能使得双方达成“卡特尔”,二者将如“囚徒困境”。

    近日信产部爆出的“电信网通停战后遗症”恰恰说明了,在签署南北市场互不进入协议之后,由于约束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囚徒困境所导致的电信与网通的必然博弈结果——同盟瓦解。

    这个同盟的“名存实亡”对消费者是十分有利的,否则如果电信网通都切实遵守互不进入协议的调控,南北固话市场将基本重归独家垄断时代,无论从服务质量、资费水平、技术进步等各个角度来讲,对消费者、通信产业乃至我国整体的信息化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

    一次又一次的事实证明,在现有电信体制和竞争格局下,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不会自发达成任何实质的“共谋”协议,中国电信运营业的激励机制等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各大电信运营商都会竭尽全力与其竞争对手拼个“你死我活”。

    当然,对于电信与网通之间互联互通的问题,电信主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互联互通的违规竞争行为,切实确保我国电信服务质量,努力保护电信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必须从监管机制上进行创新,尽量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励相关电信运营商积极改善互联互通等方面的服务质量,最终从本质上解决由于恶性竞争所带来的互联互通问题。

编 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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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资 料
丛亮
丛亮,通信世界网特约记者、编辑,北邮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师从博士生导师曾剑秋教授。 Email&MSN:cl_bup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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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媛 投稿信箱:gaoy(@)cww.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