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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IPTV?
2007年8月31日 16:08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阅读:
作 者:本网综合

    IPTV特别工作组第一阶段的立项有6个:IPTV业务需求、IPTV体系架构、IPTV业务平台与内容平台接口、IPTV业务平台与STB接口、支持IPTV的DSLAM设备及STB设备技术规范等。目前所有6个标准都进入了“报批稿”阶段,有的(如“业务需求”)已结束第一阶段的工作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制定工作。

    IPTV特别组于2006年5月新启动了“IPTV对承载网的技术要求”、“内容、业务和网络安全”、“网络管理与业务管理”、“业务运营平台”和“终端测试规范”等12个相关标准的研究工作。目前包括“网络管理与业务管理”等部分标准也已经进入了送审稿甚至报批稿阶段。

    中国在IPTV业务的实践、研发和标准化方面,与国际保持同步甚至有所超前。2006年5月,在CCSAIPTV特别工作组下面成立了一个“国际标准小组”,专门负责将CCSA的研究成果提交给ITU-T。以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华为中兴上海贝尔等单位为主,在已经进行的3次会议上累计提交文稿145篇,数量一直据各国之首,质量(采纳率和重要性)也较以往有明显提高,成功地将CCSAIPTV工作组的大量研究成果提交给了ITU-T。同时,在FGIPTV管理层,有1名副主席、3名工作组(联合)组长由中国方面担任,还有多个编辑席位。中国已经成为推动ITU-TFGIPTV工作的最重要的力量。

    2.国际

    国际上与IPTV标准相关的标准化组织很多,典型的包括ATISIIF、ISMA、DSL论坛、Ipsphere、IETF、ISO/IEC等。他们各自的成员背景、侧重点价值取向和利益等均不相同。下面重点介绍ITU-T的IPTV标准化活动。

    ITU-T于2006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了全球开放式IPTV标准咨询会,决定成立FGIPTV,每3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以发起、协调和统一全球的IPTV标准化活动。研究包括ITU-T之外的其他标准化组织和论坛等正在进行的IPTV标准化活动,以及在NGN框架中融入IPTV的问题。

    2006年7月举行的第一次FGIPTV会议最大成果是明确了各个IPTV工作组的职责,批准了各个工作组的领导人,启动了每个工作组的工作以及各个工作组的任务,讨论并初步提出了IPTV的定义,并确定了FGIPTV的架构6个工作组。6个工作组分别是:架构与需求(WGI),QoS与性能(WG2)。业务安全与内容保护(WG3),IPTV网络控制(WG4),端系统与互操作性(WG5),中间件、应用和内容平台(WG6)。

    2006年11月举行的第二次会议按照上次会议确定的ToR(TermofReference)和各个工作组的研究范围,继续分组讨论IPTV业务需求和IPTV的体系架构,还涉及IPTV安全、QoE/QoS、网络控制、终端与互操作以及媒体平台与中间件等课题,使得每个工作组都第一次有了输出文档,为每个组的下一步的标准化工作提供了素材。

[1]  [2]  [3]  [4]  [5]  [6]  [7]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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