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才还建议两高要及时总结推广民事诉讼的成功判例。例如2009年9月,福州鼓楼区法院对首例电信诈骗受害者吴女士状告福州商业银行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银行赔偿受害者损失20%。随后,仓山区法院也对另一起电信诈骗受害者陈先生状告银行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银行赔偿受害者损失的15%。
陈伟才详解电信诈骗犯罪分工
01
股东(团伙总头目) 负责出资、组建话务团伙、购买改号网络电话线路,购买洗钱、取款公司的“有偿取款服务”,并操控各分支团伙实施诈骗。
02
话务团伙 负责建话务窝点,招聘培训话务人员、物色雇佣网络电话技术人员、对接改号网络电话线路。通过电话诈骗,得逞后向洗钱、取款公司传递信息。
03
洗钱、取款团伙 负责将汇入赃款多级转账拆分到一批取现账户,再由取款“车手”在境外中国银联成员单位ATM柜员机提取现金。
04
网络电话技术保障人员 负责话务窝点网络电话设备维护,高额线路操控者购买、承租网络虚拟线路、电话改号、群发电话、群发短信服务。
05
赃款流向 资金进入“安全账户”后,洗钱、取款公司迅速通过网银转账拆分后提取现金,扣除所得后打入股东指定账户,股东再按约定及分工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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