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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电信业迎来政策破冰 营造透明公正市场环境为关键
http://www.cww.net.cn 2012年7月10日 14:05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放电信业的八个重点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就在工信部此《意见》发布前后,交通部、银监会、卫生部、住建部、能源局等近20个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这一系列涉及全国诸多关键行业相关政策的出台,从整个社会大环境上造就了民资进入国家关键领域的积极氛围,被业界认为是对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即“新36条”的进一步落实。 开放转售业务推动虚拟运营 尽管在近两年内,电信行业在许多领域,如增值电信业务等已有政策允许民资进入和运营,但像此次《意见》涉及的业务领域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 《意见》对民资开放的电信业务领域具体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相关企业资质,平等参与通信建设项目招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其中,前两条所涉及的“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和“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被业界专家普遍认为是《意见》最大的亮点,已触动了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业务领域,并将对整个电信产业的格局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电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有设施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手中购买基础电信服务或租用电信基础设施,并包装成自有的品牌,重新定价后再转售或出租给其它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或直接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利润。比如早期报刊亭经营的电话卡批发零售业务,就是最简单的电信转售业务,更深入的就是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并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务。因此,《意见》希望通过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以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开放转售业务是这八个开放领域里最大的亮点之一,有助于电信行业运营的多元化,尽管目前仅对移动业务领域开放,但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突破。”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表示。 打破“最后一公里”垄断 “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则是《意见》的第二大亮点。它从根本上为打破“最后一公里”垄断提供了可能。 其实,早在多年前,就曾有民资进入接入网和用户驻地网业务,这就是颇具争议的“泰龙模式”。其创始人是原成都电信高管,辞职后创立了四川泰龙公司,通过和运营商合作,泰龙公司建设驻地网转租给电信运营商,并代为发展固话用户,通过分享月租费、初装费和通信费获得回报。该模式曾一度被誉为冲击电信行业垄断的尖兵,但最后受政策、市场等诸多因素影响,基本以失败告终。 那么此次《意见》对民间资本开放接入网和用户驻地网业务,是否会重蹈覆辙呢?对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认为,“泰龙模式”的失败首先是因为它的进入并不规范,同时,当时的政策对此也有诸多限制,而此次开放是对整个通信市场而言,大大降低了民间资本的进入门槛,为其提供了公平进入的机会,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杨培芳也表示:“‘泰龙模式’没做起来有很多因素在里面,但究其核心是它是在用一种新的垄断打破旧垄断,注定无法成功。” [1] [2]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邬雪艳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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