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张彦武(特约记者)赵燕萍
9月14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乔某、鲁某、王某等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上几个人结成团伙,驾驶汽车,携带钳子、钢锯等盗窃工具,疯狂盗窃通信电缆达77次,涉案金额30多万元。其中一次在长葛盗割通信电缆100多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元,使运营公司的229部电话中断达17个小时。
自开展打击“三电”违反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许昌铁通积极加强与许昌市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共破获盗窃国家电缆6件,其中禹州市5件,襄城县1件,涉案金额7000余元,抓获偷盗电缆犯罪嫌疑人数名,在禹州市实施逮捕犯罪嫌疑人1人,极大地震撼了犯罪嫌疑人,有效遏制了电缆被盗案件的频发趋势,保证电缆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