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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影视 规模应用有多远
2009年5月15日 08:42    人民邮电报    评论()    

    另外,随着3G应用的不断深入,需要密切关注重点客户需求的变化,并关注其他客户群需求的提升,并在内容提供、营销策划等方面进行适应性改变或区分。

    ——终端中低端化应用策略

    根据产品初期客户群的特点,为确保产品快速切入市场应用,在终端覆盖方面应采取中低端终端服务策略。另外,由于3G初期手机终端成熟度相对滞后,客观上也造成了许多手机在面向大众时门槛较高(如价格偏高等),也要求产品重点覆盖中端及以下手机应用为主。考虑到终端能力对产品的正常服务影响较大,该策略的实施可以通过设计产品应用方式和内容匹配来降低难度。

    ——内容多元化策略

    为产品应用初期达到聚众的目标,内容多元化是手机影视作为典型内容运营业务的有效手段之一。内容多元化主要考虑两个维度,一个是客户需求的维度,一个是内容分类的维度。客户需求维度需要考虑产品重点客户群的内容需求,如年轻学生族对娱乐视频(包括互联网短视频等)方面的偏好、商务人士对咨询视频内容的偏好等。内容分类维度需要重点考虑3G及产品初期对直播、点播、下载视频类应用的阶段性侧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供视频内容。

    另外,内容更新频率和程度也是影响产品应用是否吸引用户和持续推进市场应用的关键。

    ——优惠资费策略

    如同其他增值业务的市场推广策略类似,优惠资费是新产品市场导入期的关键举措之一。手机影视作为典型高流量数据产品应用,优惠资费措施尤其重要。3G初期优惠资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容低定价导向,二是加入营销套餐中享受合并优惠资费。内容低定价在整体层面运作,营销套餐方案可以在整体层面操作,也可以在用户归属地层面操作。

    ——产业环境培育策略

    有效持续的产业环境培育也是3G初期产品稳步提升应用的关键策略。手机影视产品的运营需要合作运营,其中关键产业环节包括内容监管方、内容制作方。对合作方进行规范、可控的制约,可以确保面向用户提供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和用户需求高质量视频内容及较好的使用效果。同时,产品初期设定与培育期匹配的合作分成模式,也是刺激合作方保持较高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雷俊智 李峰 董斌 蒋力 作者单位: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

    如何借鉴日韩美?

    韩国是最早推出手机影视服务的国家,2003年年初,韩国移动运营商就利用其CDMA2000 1x网络推出了基于流媒体的手机影视业务。韩国SK还与日本移动广播公司MBC,于2004年3月发射了全球第一颗移动电话电视广播通信卫星。2005年1月,韩国卫星DMB网络开始试商用。目前韩国有820万手机影视用户,美国有800万MobiTV和MediaFlow用户,日本有2000万ISDB-T用户。免费的广播手机影视发展迅速。日本ISDB-T同时能解决家用数字电视、数字音讯广播、车用数字电视,今后在日本销售的手机都必须支持ISDB-T。

    美国手机影视已进入商用阶段。2005年年底,Verizon推出基于CDMA2000 1x EV-DO网络、由高通开发的MediaFLO技术的手机影视服务。目前,Verizon向消费者提供了很多非实时视频片段,而SprintNextel则提供了实时的如福克斯体育赛事报道、ABC新闻等精彩节目。另一大移动运营商Cingular也向消费者提供了手机影视业务。美国MobiTV统计显示,广播内容和点播内容的收看时间大致各占50%。这说明,大众化的广播电视和个性化的单播电视都有市场。常使用手机影视的用户,通常移动电话月费是平均月费的一倍,但不一定是高端消费者。比如,美国数据显示使用最多的是司机,中国移动调查也发现是近海渔民。

    从国外业务发展的经验来看,手机影视的发展正呈两极化发展趋势。日本、韩国模式的广播型手机影视,手机芯片中植入单独广播电视接收模块,边际成本在20美元以下,广播和通信功能融合容易,没有后续增值业务,服务免费,完全靠广告支持。这种模式要求客户发展迅速,依靠广告增长收回资金投入。

    美国MediaFlow模式,广播和双向通信相结合,由移动营运商主导。此模式涉及与移动运营商软件融合,工程复杂,手机入网需要认证,成本相对高。从根本上看,其符合手机影视区别于传统电视的本质,具有个性化、移动性强、可点播下载优势,能够实现随时随地随人的(个性化)电视目标,支持互动广告,专区广告资讯。投资风险由广电方面转移到移动营运商方面,但后者资金雄厚。

    手机影视最终可能是两种标准和两种商业模式共存。普遍的大市场是免费的日本、韩国模式。中国市场大,对新技术市场接收能力快,但大部分消费者对月费相当敏感。高端的小市场是收费的,由中国移动主导的美国MediaFlow模式。

    手机影视价值链长,涉及多方利益,包括手机芯片开发商、手机制造商、内容提供商、广电运营商、内容整合商和电信运营商。如何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需时日,手机影视市场形成规模时间可能会很长。

    诺盛电信预计,2010年,中国手机影视用户数将达到9750万,市场规模约24亿元。但市场培育期将长达七八年,前期投资巨大,不能一哄而上。

    (王帖)

    标准之争如何解?

    目前,手机影视形成泾渭分明的两种路线:一种是基于无线网络,将电视信号压缩成视频流之后,传输到手机上解压缩观看;而另一种是基于数字电视标准。

    前者实施方便,不用更改手机硬件平台,互动能力强,但由于完全依赖无线网络平台,用户之间会争夺有限的网络资源,一旦用户饱和则视频质量会严重下降。而后者对带宽要求较低,但需要手机终端、节目发射等环节全面配合。事实上,前者代表了电信系的思路,后者则是广电系在做主导。运营商对广电总局单方面颁发所谓的手机影视标准并不买账,运营商各地的试验仍在进行中,并向国标委递交了手机影视国家标准的相关方案。

    从2005年开始,手机影视就在运营商的推广下渐成声势,并成为移动运营商关注的下一个新兴增值业务。专家普遍认为,手机影视目前成为热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借助了“手机”这一庞大的市场。对于手机影视带来的巨大商机,广电系和电信系显然都不愿放弃在该领域内的控制,就如同在IPTV带来的巨大市场上的争斗一样。广电系和电信系都不愿拱手出让在手机影视领域的未来主导权。

    手机影视涉及广电系和电信系两大具有巨大能量的运营商的交叉和交融,他们一头控制了节目源,一头控制了终端,离开了哪一头,整个手机影视的过程都不可能完成。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合作,利用彼此优势共同开发适于手机影视这个新兴传播平台的内容,并探索出一套能够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进而使自身利益与广电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才能使监管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在与广电合作还不能完全达成时,电信企业应该通过与其他拥有视频源的传媒企业合作,并发挥自身视频资源潜力,不断丰富内容,增强客户体验感知,逐步打开市场空间。

    (水木)

    体验为先

    5月13日上午,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的市场部门联络了沪上数十家知名媒体的记者来到环球金融中心100层的高楼顶端。前一天的雷阵雨吹走了先前的乌云,极目远望,如今奋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的上海城,显得格外好看。不过,电信部门可不是请媒体记者来欣赏上海滩最高处风景的。手机影视的体验让记者们充满了期待。

[1]  [2]  [3]  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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