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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缓步前行 第三方机构可成加速器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月17日 10:12    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中国电话号薄公司 赵刚

从2010年11月22日至今,携号转网在天津和海南两地试点已有1个多月时间。在此期间,试点情况并不乐观。据统计,截止到1月3日,天津有超过2.2万名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其中1.5万余名用户申请成功,1.3万余名用户成功转网,有7000名左右用户申请失败。而最近一段时间,天津出现了运营商之间批量转网的事件,致使携号转网成功率进一步降低。

携号转网政策的初衷在于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为用户带来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从而提升用户满意度。然而,由于申请携号转网的周期较长,通过率较低,用户反而是怨声四起。至此,我们需要思考携号转网究竟应该如何实施。

人为障碍成主因

从天津的试点情况看,运营商对于携号转入的用户表示了极大的热情和欢迎,对于携号转出的用户则千方百计地进行挽留。如果从服务、业务等方面挽留用户,那么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然而目前的挽留措施有些“变味”。例如,用户在申请转网时,有可能被告知“使用了集团业务”、“存在协议限制”等,当这些问题解决后,又被告知“身份信息不符”。

固然此前工信部规定了6种不能携号转网的情况,包括非实名制移动用户、用户与携出方有欠费或账务不清等话费纠纷、用户与携出方签订过在网协议且时间未满、申请号码已停机、SIM卡丢失,以及携出方有网络故障等,不过这些都是为了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避免运营商之间出现账务纠纷等,然而,目前运营商对这些条款的解释和运用超过了此前工信部的设想,人为设置的障碍频频出现,阻碍了携号转网的正常进行。

此外,一些恶性竞争事件也有发生。比如,运营商批量购买竞争对手的SIM卡,然后申请转入自己的网中。这种现象使得原本申请困难的携号转网变得更难通过,为了防止号码资源的流失,运营商必须小心谨慎地辨认前来申请的用户是否为竞争对手,有的甚至出台了只有看到领导签字才能转网的规定。

强化第三方力量

之所以乱象丛生,主要原因在于运营商在判断用户是否可以携号转出时具有决定性的权利。

携号转网主要涉及四个主体:用户、携出运营商、携入运营商和号码携带业务管理中心。用户办理申请时,先向携入方运营商申请,携入方运营商认为用户满足办理条件后就向号码携带业务管理中心发出申请,中心接到申请后,按照《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暂行管理办法》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满足要求则将申请发送给携出运营商,由后者进行审核。

由此可见,在此环节中号码携带业务管理中心和携出运营商是关键所在,而最终的否决权则在携出运营商手中—即使前者同意了用户申请,如果携出运营商提出异议那么用户也不可以转网。

为了促进携号转网的顺利实施,工信部不妨加强第三方平台—号码携带业务管理中心的力量,将携号转网的决定权从携出运营商转移至第三方平台,如果中心判断用户可以转网,那么运营商一般情况下应该无异议地执行。号码携带业务管理中心也有能力担此重担,因为该中心由工信部委托给电信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维护,是独立于运营商的第三方机构,能够较为客观公平地分析用户的转网需求。该中心还有大量的用户数据,这些数据能够支持其做出正确的结论和判断。当然,为了及时响应运营商的需求,中心需要配备充足的人力。

监管措施需细化

配套监管措施的完善也是促进携号转网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目前来看,我国出台的措施更多的是关于不可转网情形的规定,未来监管部门有必要针对运营商出台必要的政策,同时加强对运营商的市场监管,以防止扰乱秩序和恶意阻拦用户转网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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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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