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协召开法制座谈会 聚焦行业重点法治建设问题
通信世界网
作者:耿鹏飞       2016年12月12日 16:37
网络诈骗 互联网 安全 法治建设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积极应对信息通信行业法治建设的新需求,12月9日,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组织的“信息通信法治工作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

原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原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名誉会长郭炎炎出席会议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南京邮电大学、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大唐中兴、奇虎360、蜗牛移动、浙江鹏信以及部分省级通信行业协会的领导、法务专家代表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结合信息通信行业实际情况,就信息通信业的重大改革、重要立法以及当前关注的重点法治建设问题,特别是有关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法治等重点法律法治问题进行研讨座谈。

网络诈骗问题日益严重亟待立法解决

如今,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处于快速发展、跨界融合、变革引领的新阶段,信息通信业在社会中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日益突出。然而,随着信息通信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例如,网络诈骗案层出不穷,成为我国网络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为维护广大人民的财产和安全,亟需完善信息通信相关立法、制定有力政策。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赵中新在工作总结中指出,为解决了网络诈骗问题,通信协会以协会名义发布“蓝皮书”,对通信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与服务,对行业管理提出立法和政策性建议,开展交流,做了大量工作。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何霞指出,根据研究,在欧盟以及美国也在积极强化相关立法,美国提出的宽带互联网消费者隐私保护政策,规定宽带互联网接入的数据权属归消费者所有,涉及风险的问题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欧盟在2016年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直接适用于各成员国,对违法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违规的企业最高将面临全球4%的营业额的罚款。

郭炎炎强调,随着全球范围内大数据产业的全面推进,公民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当前传统信息保护框架在大数据时代遭遇严峻冲击,个人信息保护途径关乎公民个人权益,在很大程度上也牵连商业机密、企业信誉以及国家安全,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成为各国面临的普遍难题,必须提出新思路。

互联网安全立法未知大于已知

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指出,互联网的发展未知大于已知,其发展如此之快,以至于立法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变化。

正如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们首先要认真研究、熟悉互联网发展规律,然后再谈立法。信息通信立法首先要建立一种导向的功能,要分清支持什么、引导什么、鼓励什么、排斥什么、禁止什么等;其次,这部法要有评价的功能,对信息通信业有一种评价机制,网络安全法只是针对具体技术,信息安全法应当对功能性的元素、发展规律进行评价;最后,这部法要有预测的功能,未知远远大于已知。最后要对关键的知识体系做出鉴定,这也是网络安全法所欠缺的。

此外,王春晖直指当前大数据中心到处“圈地”乱象,而且现在建立的大数据中心基本上背离了云计算的本质,云计算采用分布式计算,把原有的服务器进行整合而形成的vDC虚拟数据中心,而非IDC。

在王春晖看来,国家应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并将其当作一种重要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国家对大数据的跨境流动甚是担忧。此外,企业应当加强关注企业的风险和危机的应对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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