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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牌照商” 主流模式浮出水面
http://www.cww.net.cn   2012年7月5日 13:21    

对此,业内专家梁既白也表示赞同:“电信运营商理性对待互联网电视与关注产业链并不矛盾,其仅需拿出少部分精力对互联网电视的产业进展予以关注,便有可能从中找到适宜的切入机会。”

事实上,任何业务的商业模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积极探索与尝试,并不缺少新的盈利机会。“至少目前看来,电信运营商向网络视频或应用厂商提供CDN服务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广州电信研究院相关受访人士表示。

“虽然无法通过B2C的模式收取增值业务费用,但电信运营商可向互联网厂商租赁其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帮助互联网厂商更快、更稳定地传输内容,提高用户访问网站的响应速度,这也与电信运营商的流量经营思路相符合。”上述广州电信研究院受访人士告诉记者。

牌照商的不二选择

其实,电信运营商切入互联网电视不仅有CDN一条路可走,对此,业内专家指出,联合牌照商共促互联网电视尽快普及才是主流模式与未来趋势。

“目前,CNTV、百视通以及南方传媒等牌照商都对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及服务渠道极为感兴趣,牌照商认为,如果能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以及高清视频等收费业务打包进电信运营商的宽带套餐中进行销售,互联网电视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互联网电视专家尤文奎表示。

尤文奎进一步指出,电信运营商手中的庞大用户是牌照商最为看重的,“以百视通为例,虽然其7月即将通过传统家电渠道发售自制机顶盒,并在其他机顶盒和智能电视中搭载自己的客户端,但其内部人士仍表示只有联手电信运营商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互联网电视的最大规模发展”。

这无疑为电信运营商参与互联网电视指明了方向。“以中国电信为例,其可以先在北方等并未规模普及IPTV的地区先行打包推广互联网电视,并与牌照商等共享机顶盒销售以及付费内容的收入,等到互联网电视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国电信便可完全放弃IPTV而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互联网电视,并在与牌照商合作的过程中探索其他的商业模式。”尤文奎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CNTV、百视通等牌照商已就合作事宜与电信运营商进行了接洽,“最早第四季度,‘电信运营商+牌照商’的互联网电视主流模式即将浮出水面”。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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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陈琛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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