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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地电信公司被曝私自为用户开通增值业务
通信世界网 http://www.cww.net.cn 2014年1月8日 09:50
标签:手机 电信 增值业务
 

另外,在包括郑州在内的一些电信公司,有专门的数据平台,负责此事的“3G辅导员”会群发带增值业务开通链接的短信,一旦用户误点,也会被订上增值业务。

河南电信直接管理的118114等部门也有增值业务的任务,记者暗访时,一名电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透露,有些业务有可能是118114甚至10000号客服中心给开通的,因为“省管信息费”或“纷享包”之类的增值业务“不是我们下面的电信公司有权开通的”。

用户维权|一问就退费最多只退6个月

郑州市民娄先生也曾遭遇这烦心事。他发现每月在套餐之外,他手机上的增值业务还要至少收费45元,去年8月的一天,他到河南电信郑州农业路营业厅查询,发现至少有5项增值业务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的,“这东西啥时候开的,谁给开的都不知道。”娄先生无奈道。

娄先生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后,电信工作人员直接给他返还了其中两项收费,“他们也没核实是不是我自己开通,就直接退费了。”娄先生对此感到奇怪,电信公司如此处理,反而让他觉得其中有“鬼”。

不过,虽然退费了,娄先生却发现,自己只收到了最近6个月的退费,而在他的印象中,自己手机费用出现问题不止6个月。

而该营业厅工作人员则答复“只能查到最近6个月的话费详单,所以只能据此记录进行退费”。“如果我自己平常没注意,被收费一年了,电信也只能退给我6个月的费用?”面对娄先生的疑问,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只能返还近半年的费用,这是公司的规定。

律师说法

电信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加倍赔偿

针对此事,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电信公司向手机用户介绍新的信息业务时,应当详细说明该项服务的收费情况,手机用户有权选择是否使用该项服务。

如果电信公司没有如实告知使用服务的具体收费情况,违反消费者意愿,擅自开通增值业务,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信公司不但无权向手机用户收取这项费用,而且还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加倍赔偿。

对于手机用户是否开通增值服务,电信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提供手机用户开通增值服务的相关协议或确认短信等凭证,如电信公司不能提供,应视为手机用户未开通,电信公司应当及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丁香提醒手机用户,要经常关注自己的话费使用情况,及时打印话费账单,当有异常扣费现象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依法维权。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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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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