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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数年信息隐匿不提 客户投诉牵分包旧案
http://www.cww.net.cn   2012年3月16日 09:12    

但是,作为上市公司的广电网络,其数年公告中并未提及上述“授权”事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阅广电网络2001年~2011年的年报(其2001年借壳ST黄河科),在其公告中并未发现与视通科技有业务事项,更无从寻找其授权内容。

对广电网络公告隐匿西安高新区CATV网运营业务“分包”的问题,广电网络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负责人认为,上述事项具有特殊性,在公告里提及的话没有什么意义,提了反而引起更大的麻烦,“对我们来说,要公告的事项都是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它(视通科技)这个虽然与我们经营相关,但不是我们法定经营的范围。”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了广电网络借壳ST黄河科后的系列举动,发现存在诸多矛盾之处。首先,广电网络于2006年12月2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7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64亿元),用于收购陕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网络公司)所属的陕西省11个地市有线网络资产。

正因此,那之后无论是广电网络的官方表述,还是相关研报,都称之为“陕西有线电视网垄断运营商”。在广电网络2010年年报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亦提及“公司目前仍然是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

然而,视通科技副总经理于德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西安高新区的CATV网为视通科技投资建设,陕西有线电视网整合时,双方因资产价格分歧过大,收购未成,后达成合作协议,由广电网络提供信号,视通科技负责高新区CATV网的运营、管理,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然而,广电网络却在2008年年报中关于 “收购全省十一地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 (含数字电视用户价值)”表述中说,“截止报告披露日,除仅剩一处房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外,其余收购项目已实质完成。”

以广电网络的上述行为而言,其已涉嫌隐匿重大事项不作公告、公告内容虚假陈述。

就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广电网络董秘杨莎,其表示会在请示相关领导之后回复。然而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获得广电网络的正式回复。

陕广电局:未批过民企经营CATV网

历经国家广电总局 “一省一网”的整合之后,陕西CATV网亦统一归属省级管辖。陕西广电网络公司亦在其官方宣传材料中声称,广电网络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商。视通科技的出现,则令人怀疑广电网络 “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运营商”的真实性。

就上述情形,《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了陕西广播电影电视局。该局科技事业处负责人表示,“陕西全省的有线电视业务唯独广电网络一家,整个CATV网都是由广电网络负责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我们没有批过民企经营有线电视业务,其他的经营都是不合法的。”

记者了解到,从事有线电视传输业务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广电网络于2009年取得上述证件 (编号:国2732033),许可证注明开办单位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区CATV网的资产归属于视通科技,广电网络仅给其提供信号源,信号的传输过程依然是视通科技完成的。“我们的信号源还是从广电网络接入,然后通过我们的传播设备传送到用户。”于德水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对此,记者询问陕西广播电影电视局传媒管理处负责人,是否允许民企从广电网络接收信号,然后通过它的设备进行传输?该负责人表示,“绝对不允许,擅自传输,是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8号令,已经违反了相关播出管理条例,如果涉及境外节目传输的话,有可能威胁国家信息安全。”

然而,视通科技的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其曾在2002年3月取得“陕西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涉及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为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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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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