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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股东通函延期不影响重组
2008年6月27日 08:20    新京报    评论()    
作 者:赵谨

    昨天,中国联通针对近日媒体普遍关注的“联通延期发出股东通函可能造成整个交易延期”问题指出,此举不会影响中国联通相关重组进程。公司管理层有信心按照6月2日在香港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预定安排,在9月底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联通方面表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收购守则的规定,有关联通和网通的合并建议的协议安排文件应于发布公告后的35日内寄出,两家上市公司合并以及CDMA出售的股东通函应于发布公告后的21日内寄出,但是由于本次交易十分复杂,工作量很大,这些工作在规则规定的21日内无法完成,因此需要推迟通函发出的时间,这属于大型交易的正常安排。

    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6月初对口组建了19个部门联合工作小组,围绕合并后新公司的发展战略开展各项工作。双方还计划在协议安排文件以及股东通函发出后进行全球路演。待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且获得香港法院的批准以及必要的政府部门批准后,两家上市公司正式实现合并。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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