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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过滤技术铲除垃圾短信?
2008年6月17日 09:47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南方都市报记者 陶国睿

    日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关于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宣布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业界普遍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治理垃圾短信最为严厉的“严打”措施。而较前几次有一“特别”之处,《通知》中提到,将组织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尽快建立反垃圾短信息管理平台,为用户提供可自我设置接收/拒收短信息手机号码的服务。

    众所周知,垃圾短信一直具有“主动发送、被动接收”的特性,这也是垃圾短信如同“牛皮癣”一样难以根除的技术原因之一。如果真如《通知》提出的那样,运营商能为用户自行过滤垃圾短信提供技术支持,届时,用户在防范垃圾短信的问题上将掌握主动权。

    垃圾短信自动过滤进程加速

    垃圾短信日益泛滥,不但妨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且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通信市场的健康发展。从2005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加大了对垃圾短信的治理力度,原信产部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对垃圾短信市场的专项清理工作也进行多次。2007年,信产部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SP的接入代码,也即“四网合一”,意在加强对违法SP发送垃圾短信行为的监督力度。各大运营商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加强对垃圾短信市场的清理整顿。但垃圾短信不仅没有“消亡”,反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甚至呈现燎原之势。

    中国互联网协会最新发布的《2007年中国手机用户垃圾短信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手机用户全年收到的垃圾短信总量已达3538亿条,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702亿条,增幅达92.7%;人均每周收到的垃圾短信数量已达12.44条,同比增加了4.15条,增幅达50%,创下7年来的最大增幅。

    究其原因,长期以来,国内治理垃圾短信的手段仍大都停留在“发现一例、举报一例、处理一例”的办法上。普通用户一直是垃圾短信的被动接受者,一旦遭遇垃圾短信,能做的只能是向运营商或者监管部门投诉。然而,由于收到的垃圾短信太多,且来源不一,用户也不可能做到一一投诉。

    为此,工信部在《通知》中提出要“尽快提供反垃圾短信息相关服务和软件下载服务”。与此同时,工信部还在积极推动包括《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短消息过滤系统技术要求》和《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短消息过滤业务技术要求》等在内的相关设备和业务技术标准的制定出台,为用户提供可自我设置接收/拒收短信息手机号码的服务。

    端对端垃圾短信成过滤难点

    目前垃圾短信的制造主体有三类,分别是商企单位、SP和个人,主要传播手段有短信群发器、互联网网站和个人手机等。

    据原信产部电信管理局相关技术人员介绍,随着域名和IP地址管理的完善,从网络上发送垃圾短信可以找到源头;通过各运营商建立的SP监测举报机制,也可以对SP行为形成一定约束。目前,垃圾短信的管理难点在于非经营性个人,一般从手机端对端发送垃圾短信,由于没有完全推行手机实名制,内容上也无从甄别其“垃圾”属性,因此很难治理。

    实际上,从运营商角度而言,让用户自行过滤来自行业端口号和SP发送的短信在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障碍。记者从中国移动10086处了解到,只要提供个人手机的合法资料,就可以申请拒收经梦网端口由SP发送的所有短信;如果想拒收行业端口发送的短信息,只要向10086提供该端口号,系统后台也会按照用户要求拒收从该端口号发出的所有短信息。

    对于个人手机发送的垃圾短信,运营商目前还只能从“短信发送量级”这个纬度进行甄别。移动方面表示,如果一个号码一小时之内连续发送短信超过200条,将视其为垃圾短信发送行为,系统会自动关闭该号码的短信发送功能。

    广东移动数据业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过滤垃圾短信从号码上不难实现,但从内容上过滤存在很大的难度。据透露,广东移动从事过滤垃圾短信软件的研发工作已经有半年时间,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特别理想的产品出来,主要原因在于从个人手机上发出的端对端短信属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做法,而软件层面很难甄别发送的信息是否为接收用户眼中的“垃圾短信”,用户也就无法自动过滤来自其他个体的短信发送行为,只能针对一个号码申请拒收短信。换言之,目前能做到的是,同一个号码无法重复向某一用户发送垃圾短信。该人士举例称,“一条广告信息,接收者认为是垃圾短信,但系统无法识别啊,只能说这个号码再发送的信息我都选择拒收。”

    中移动试点手机短信过滤

    而来自中移动的消息称,近日将在部分省市试点手机安装客户端短信过滤产品。据悉,这是一款基于语义特征的、自动的垃圾短信内容过滤系统,可以有效防止从个人手机上发出的垃圾短信。

    据中移动技术负责人介绍,目前,手机网络上普遍采用的是“关键词”过滤技术,即通过定义某个特定词语将涵盖该词的所有句子全部过滤掉。但是,“关键词”过滤会产生“错杀无辜”的现象。“语义过滤”技术则通过上下文的分析,依据特有的“语料库”对语言本身的含义进行判断,最终决定是否过滤删除。如果该技术得以实现,或许对备受垃圾短信困扰的用户而言是个福音。但相关技术人员也表示,具体的技术方案尚在最后确定中。

    有专家建议,在个人用户发送短信内容无法甄别是否为垃圾短信的情况之下,可以采取事先过滤和事后追究双管齐下的做法,“就像强盗在抢劫之前,你无法判断他是强盗,但可以采取措施预防,而一旦他真正发生了抢劫行为,在处罚上要给予重重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严刑峻法管制垃圾短信

    由于垃圾短信的甄别存在很大难度,目前,国外也没有推出自动过滤的软件服务,更多地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解决。任何企业在没有获取用户同意的情况之下向其发送短信,则被视为垃圾短信发送行为,会面临高额的罚款甚至监禁。

    □香港:2007年12月,香港全面实施《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以“应邀与非应邀”界定电子信息是否合法。条例规定,市民可以通过登记号码拒收非应邀的电子邮件、传真、录音电话、手机短信以及视像信息等商业电子信息,而商业信息发送人如违规发送电子信息可能导致最高10万的罚款及监禁五年的刑罚。

    □韩国:韩国信息通信部在2002年出台了一项严惩手机广告文字信息的措施,发送移动通信广告文字消息时必须标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移动通信用户表示不愿接收信息时,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广告信息的发送者承担。后又出台补充规定,对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将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010韩元)的罚款。

    □美国:在美国,对垃圾短信的监管不是要求发送方实施手机实名制,而是要求手机用户注册拒收垃圾短信。美国的这一政策是FCC在2004年3月提出的,它的根据就是2003年12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的“不要传我垃圾邮件”注册服务的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此法规规定,向手机用户发布消息必须得到用户明确的许可,违犯者将会受到处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600万美元和1年的监禁。

    手机拦截垃圾短信两招

[1]  [2]  编 辑:周桂军
关键字搜索:垃圾短信  政府  技术  过滤  工业和信息化部  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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