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滚动 >> 正文
工信部孟然:互联互通是虚商业务之根本 力促统一标准
通信世界网
作者:王熙       2016年1月21日 14:27
移动通信转售 互联互通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 1月21日,由人民邮电出版社主办、《通信世界》承办的“2016年移动转售业务全球发展峰会暨虚拟运营商太湖论剑”顺利开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技术与标准研究所孟然发表了题为《对移动转售技术标准与互联互通问题的思考》演讲,重点围绕转售的加入增加了通信网互联互通的复杂度;“互联互通”成为转售能否开展的基础,以及政府高度重视转售互联互通及标准研制工作展开。

孟然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根据试点方案的要求,移动转售 企业需要通过与基础电信企业的业务平台、网元设施等进行互联对接,才具备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的能力。 基础运营商虽然针对移动转售业务,面向转售企业提供了对接平台,但也存在一家基础企业面对几十家转售企业,一家转售企业面对三家基础企业展开互联互通的局面。与以往传统的三家基础企业间的互联互通相比,协调和推动的复杂度增加。

根据在《移动转售试点方案》里面对转售业务的定义,转售企业还是在试点期间主要是从基础企业购买通信服务包装成自由品牌进行销售,转售企业不会自己建设备,包括传输这些网络设施,可以依据自己的需要建立业务支撑系统,因此我们整个互联互通的层面是在我们业务支撑系统的层面,而整个转售业务的开展都是需要依托互联互通的层面,借助网络设施完成。所以从上述角度来看,互联互通的工作是移动转售业务开展的基础。

孟然表示,通信发展司非常重视转售企业的诉求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想了很多办法。包括在2014年2月18日,在移动通信转 售试点工作第一次例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闻库司长指出“业务系统对接工作需要规范化,在此前的工作基础上,求同存异,形成一套统一的接口标准”。为落实第一次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以标准规范保障移动通信转售的顺利开展,促进转售企业与基 础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负责,3家基础电信企业和获得批准的各家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参加,共同组建移动通信转售技术标准工作研究小组,启动研制移动转售业务试点需要的业务运营、计费结算、网络服务保障、卡号资源等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工作。

另外,移动转售技术标准研究组于2014年3月启动工作,,从移动转售业务开通最基础的互联业务功能和互联业务接口两个方面着手进行相关 标准的研制。这两项标准经过编制、 征求意见和审查,于2014年12月在工信部网站进行公示。移动通信转售标准中首先明确了双方业务支撑系统的互联架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双方的互联网关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业务流程的扭转及业务信息的交互。通信世界网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
蓝戈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