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市区多处建立了通信基站,这些基站对人身体是否有不良影响?对此,记者和群众代表随省环保厅辐射管理站工作人员、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实地监测了移动通信基站的辐射值量。
检测结果均符合安全规定
4月21日下午3时,记者跟随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管理站工作人员,来到位于银河北路181号(即林苑小区外侧便道南)的移动通信基站。工作人员拿出射频场强仪(MBM-550)监测基站辐射情况。“这个仪器可以监测出辐射是否超标,正常情况下辐射不应高于5.4v/m。”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首先拿着射频场强仪对准移动通信基站,每隔5米测量一次,根据现场情况,分别向南测量50米,向东北方向测量20米。监测结果均低于5v/m。射频场强仪与基站产生角度测量时,监测结果较高,在0.2v/m到1.2v/m之间。
下午3点40分,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林苑小区三层露台和1号楼7单元302室、601室分别测量,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随后,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市区裕华路的市第十八小学附近,在市供电公司裕华路仓库大门南侧的移动通信基站,工作人员向东北方向、西南方向分别测量50米,监测结果也未超标。在第十八小学院内、学校食堂、教学楼等处监测,也没有发现数值超标情况。
据悉,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管理站工作人员对全市范围内7个通讯基站进行抽检,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移动通信基站均在安全范围内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全市基站都按规定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环保厅聘请国家级辐射方面的专家进行了技术评估,通过评估论证,这些基站产生的电磁辐射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30-3000MHz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电场强度12v/m”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中“单个基站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电场强度5.4v/m”的要求。
2013年以来,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对我市不同类型的移动通信基站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基站电场强度全部低于4.5v/m,功率密度全部低于0.08w/m2的限值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移动通信基站辐射的国家标准
目前,移动通信基站的辐射应执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两个国家标准。根据这两个标准规定,单个基站公众照射电场强度限值不得超过5.4v/m,功率密度限值不得超过0.08w/m2。
我国现行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辐射体(基站)发射频率在3-3000MHz频段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应满足(不应大于)功率密度0.4w/m2的要求。而美国在该频段规定的辐射限值是6w/m2,比我国标准宽松了15倍。
对此,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专家告诉记者,我市辖区通讯基站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市民对辐射问题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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