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收入指标下降约为9%-10%
若不能通过提价等方式实现税负转嫁,运营商现有收入中约有一成或转变为销项税,直接导致收入指标下降。按此计算,如果全部按11%税率计算,运营商收入指标下降约在9%- 10%之间。不过,若按运营商人士预测,增值税有效税率可能因不同的业务有所差异,也就是整体不会达到11%时,三大运营商税前利润影响差异会变大。此外,在运营商成本构成中,可抵扣项目少,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更少,这使得营改增后运营商的税负会加重。
记者观察
虽然新税压身运营商或仍“礼数不减”
按照运营商人士的说法,“假设营改增正式实施后,我们现在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相关礼品,以及客户利用积分兑换的商品等均有可能视作我们所销售的产品,要计征销项税额,而且税率将调整为增值税税率。”
这是否意味着,运营商会减少手机和各种客户礼品的采购,以减少税收上的支出?未必。
随着去年11月国内发放4G牌照,三大运营商必将在2014年展开新一轮的用户争夺战,其中,以4G撬动高端客户是竞争的关键。而到了下半年,中低价4G手机将轮番上阵,运营商之间的比拼只会更加激烈。这种情况下,若运营商减少在手机、礼品上的支出,客户看得见也感受得到,必然会起反效果。因此,即便如运营商内部研究得出的结果——— 各类主营业务外的销售也可能被征税,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毕竟抢客户是主旋律,用户规模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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