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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动了中拍协的奶酪
http://www.cww.net.cn 2012年7月12日 11:42
近段时间浙江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将司法拍卖放到了网络平台上。淘宝是中国人气最旺的购物网站,在大众的监督之下既有公开透明之效,人气汇集又能将拍品推至合理价位,一时间赞誉声不断。 唯一的反对声来自中拍协。据《新京报》报道,这家行业协会以副秘书长出面,直陈浙江法院与淘宝网的行为“不合法”,原因是淘宝没有拍卖资质,且网拍无需拍卖师等同“无照驾驶”。 任何创新性举动,即便能带来实际的巨大好处,仍然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中拍协此观点值得探讨。 首先,关于淘宝网等网络平台在商品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早有定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网购平台本身并不参与商品买卖,因此只需审查加入平台的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即可。如淘宝网的机票商家必须拥有航空铜牌资质,而淘宝自身无需申请此资质。 宁波北仑区法院也早有声明,称委托法院自己可作为拍卖主体,淘宝只是提供了拍卖“场地”,为网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有法律界人士称,拍卖法的第2条 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法院非拍卖企业。非经营行为,不受拍卖法的约束!且淘宝网在拍卖中没有收入任何佣金。 主要的争议应是拍卖师的参与上。在传统拍卖活动中,拍卖师起到了维持秩序、提高效率的作用,但在人气旺盛的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又有法院的直接参与,传统拍卖师在网拍中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笔者发现,中拍协早已“与时俱进“,拥有了自己的网络拍卖平台,发布了全国各地的不少拍品。此外,上海、山东一些法院也早已开始网络拍卖的尝试。 显然,开展网络拍卖,早已成为拍卖行业、法院等相关各方的共识。问题只在于,网络拍卖该谁来操作。换言之,浙江法院与淘宝网的合作,是否动了原有既得利益者的奶酪? 在新浪微博上可以明显看到,反对浙江法院此次创新行为的,几乎清一色是拍卖行业从业者。笔者了解到,司法拍卖是拍卖行一大收入来源,其中仅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就可达5%左右。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公开的企业协议中,也注明平台试用期后将推出详细收费细则。 传统司法拍卖受限于拍卖公告的宣传范围,多数情况下成为少数人的游戏,有时甚至导致流拍、降价。即使在中拍协的网拍平台上,由于网站人气较低,大多数拍卖的出价次数也较低,不少只有一次出价即成交。 而浙江法院与淘宝此次尝试,正是解决了司法拍卖因“参与度不足”,易导致暗箱操作这一最大问题。 宁波鄞州区法院介绍,此次自标的物上线到开拍当天不断有人前往法院看车,这是以前的拍卖物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最终,本次拍卖吸引了超过30万人次访问,两辆涉诉车辆均以远高出法院评估价成交,为债权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利益。 对于中拍协来说,更合理的做法应是主动参与进来,共同探讨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发展之道,而不是,横加干涉。拍卖行业更应借此机会,反思为何淘宝网拍能获得社会各界一边倒的好评,探讨在未来公开透明的大环境下,拍卖行业由传统过渡到现代的持续发展之道。 来源:通信世界网 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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