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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淘宝商城事件所引发的监管思考
http://www.cww.net.cn 2012年3月9日 14:31
首先,垄断决定霸权。淘宝在自身做到绝对强大之后,已对中国电子商务形成较大程度的垄断。淘宝面对任何中小商家都能处于强势地位,它拥有平台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宣传优势,以及规则制定权,甚至淘宝一些相应规则的制定能够影响到中小商家的生存。随着淘宝的不断壮大,商家的话语权也被逐渐剥夺。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就是如此。淘宝没有做市场调研,也没有与广大商户进行协商沟通就直接发布政策,简单粗暴。 其次,只是索取,不想问题。做任何事都得师出有名,淘宝本次行动打的旗号是提高门槛、打击假货,于是打击假货就变成了数倍地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和保证金。这种方法被用在很多领域,例如某个城市汽车数量多了,于是开始收拥堵费;哪里房价高了,于是开始收物业税;哪里环境差了,于是开始收环境保护费。在笔者看来,收钱抬高门槛就能打击假货并不是个好借口。通过逻辑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假货多出自于小商家,能给得起钱的大商户都是卖正品的,这个观点并不符合逻辑。大商户卖的商品不一定是正品,而小商户卖的商品就不一定是假货。网上有很多网友反映在淘宝买到假货的案例,可见,淘宝虽然收取了大额管理费用,但对销售假货的商家的管理力度并不强。试问本次如果淘宝收取了数倍的费用,能否利用多收取的费用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条款来进一步规范淘宝市场?如设立质量检测部门定期针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抽样检查等。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淘宝此决定出台的仓促性。 我国电子商务及互联网监管的缺失 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在中国也在逐渐走向成熟。资本市场有句名言,只有不成熟的公司,没有不成熟的法律。对于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公司章程,有着性格迥异的领导者。但对于公司,特别是具有庞大用户群的公众性公司,必须要配套和加强相应的法律来进行监管。 淘宝事件发生后不久,商务部的相关负责人便对此进行了回复,表示双方必须遵循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当时表示,商务部已要求有关方面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的合理要求。 淘宝商城对此也作出声明,并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对于淘宝商城规则的看法和建议,但绝不容忍因为有不同的意见而可以去侵害其他无辜商家的暴行。在中小卖家进行了一周的申诉之后,10月17日,淘宝商城做出了让步,将新规进行了调整。淘宝商城延缓了新规的执行时间,淘宝商城老卖家的执行时间点延长至2012年9月30日;新商家则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并且,淘宝商城还推出2012年的保证金折半,拿出5亿元保证金为中小企业贷款作担保等政策。至此,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深思,在互联网电子商务这个大环境中,势必需要相关监管制度来约束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从业企业行为和行业秩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环境的和谐。 马云在中国成功了,淘宝的交易量在逐年递增,支付宝起了决定性作用。它大大的减少了骗子的行骗几率和成功率,让网购的双方行为变成了淘宝通过支付宝进行监督的三方行为。而如今支付宝股权变更之后,几乎已经完全被马云掌控。在这个帝国中,马云是帝国的建设者、管理者、监督者、审判者、执法者和大股东,那么,谁来监管阿里巴巴?换句话说,谁来监管马云?而谁,又来监管中国互联网的未来? [1] [2]
来源:《互联网天地》 作 者:于斌编 辑:林雪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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