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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啃苦果:专利费、被下架、或禁售、或罚款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8日 08:24
业内: 苹果自酿“苦果” 据悉,目前深圳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的案件仍在发酵。在去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唯冠公司负责此次起诉的律师肖才元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因此不方便透露具体案件进展。上述业内人士杨群对本报记者表示,苹果目前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是它自己一手造成的。 杨群表示,苹果在推出iPhone之后,为了抢夺市场,苹果不断与摩托罗拉、三星以及HTC等安卓阵营手机厂商进行专利战,想以专利来“攻城掠寨”,但安卓阵营背后是谷歌公司,苹果要想捞到太多便宜不容易。 其二,苹果公司凭借自己拥有热销的产品,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合作过程中,甚至对消费者都表现非常强势,苹果在明知商标纠纷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仍强行在中国内地销售。 昔日手机巨头诺基亚公司也在其最辉煌时对其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表现非常强势,但现在诺基亚巨亏的糟糕表现正是其当初酿下的“苦果”,而苹果公司似乎正在重蹈覆辙,因为一旦有更好的产品出现,“众叛亲离”就会是苹果面临的最大困境。 苹果 公司与 深圳唯冠 纠纷回顾: 2000年,唯冠控股旗下中国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多国、地区申请iPad商标。 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注册两项iPad商标,并借此推出过iPad电脑。 2006年,苹果计划推平板电脑发现“iPAD”和“IPAD”已被唯冠注册,在英国起诉唯冠中国台北,但败诉; 2009年,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以3.5万英镑从唯冠中国台北手中获得iPad全球商标权。 2010年,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10英镑把iPad商标权转给苹果。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认为苹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标的专用权,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 [1] [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 者:段郴群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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