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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华发表署名文章纪念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十八周年
http://www.cww.net.cn   2011年9月13日 13:34    通信世界网    

依法科学管理频谱资源 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全面推动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十八周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利华

1993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诞生了我国首部无线电管理法规。在过去的十八年里,《条例》的实施推动我国无线电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我国踏上了“十二五”的新征程,无线电管理工作肩负的使命和任务也更加艰巨。在《条例》颁布十八周年之际,回顾我国无线电管理走向法制化的历史,对于进一步科学管理频谱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开创无线电管理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的里程碑

1978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无线电管理规则》,确立了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工作规则。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无线电技术应用日益广泛,无线电台站数量逐年增多,无线电频谱越来越拥挤,电磁环境日趋复杂,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十分迫切。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条例》明确提出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强调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条例》还对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辐射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无线电管理行政法规,它的颁布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前对无线电台站所实行的“少设、严管”原则,体现了服务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同时,它为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推进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无线电管理后续立法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条例》颁布后,我国相继制订了一系列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渐形成了以《条例》为主体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无线电管理从最初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逐步发展到目前运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手段综合管理的阶段。

可以说,《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凸显了无线电管理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确立了我国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新历程,开创了现代无线电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局面,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的里程碑。

《条例》颁布实施十八年来,我国无线电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

《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无线电管理立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的贯彻执行,使我国无线电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条例》颁布实施十八年来,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保障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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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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