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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提“叫停”:利益之争背后的责任
http://www.cww.net.cn   2011年7月25日 08:14    华夏时报    
作 者:郎振

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在三网融合上的博弈愈发激烈。

日前,广电总局向各个地方广电局下发了内部通知,叫停互联网经机顶盒和DVD机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

对此,百视通互联网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邓礼帆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这并非什么新规定,“很早以前就有相关规定了,只是现在又重申了一遍而已。”

再次叫停

“一些视频网站与机顶盒厂商或者彩电厂商合作推出的TV版正是这次监管的重点区域。”有广电方面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通过机顶盒或DVD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大致分为两种:一是拥有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百视通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部分城市推广IPTV的模式;二是一些视频网站通过与电视机厂商合作,通过智能电视、网络DVD或者是盒子来传输视频内容。

一位不愿具名的广电企业高层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深圳有很多“盒子”的厂商在做,有了盒子总要解决内容问题,所以就随便找个网站,也不管这个网站是否同意。“很多DVD厂商也开始推出可以上网的DVD或蓝光碟机,监管的重点应该是在这里,和IPTV并没有太大关联。”

据记者了解,现在广电、电信陷入了僵局,而广电要自己建设IPTV回传通道就不再是三网融合了,这次对互联网机顶盒的监管则是向电信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在非试点城市今后可以清理非法的网络机顶盒和DVD,要想发展IPTV就必须完成平台对接。

邓礼帆认为:“管理不是为了掐灭,而是为了梳理和引导这个产业的发展,这种做法是在指明方向。”

有广电总局的人士表示,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正在酝酿监管条例,而这次下发的通知则还没有涉及到智能电视。

“是否出台、什么时候出台相关文件还很难讲,但是我们对后续的政策拭目以待。”邓礼帆表示。

终端厂商的保护伞

广电专家吴纯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广电总局这次下发文件,直接影响到的是终端厂商的利益,终端所受的损失是最大的。“用户买来电视机,看的是内容,这就使得终端厂商不得不和一些视频内容商合作。”

按照广电总局的文件,没有牌照的内容商如果和终端厂商进行合作,就属于违法,终端厂商不得不去与有牌照的内容运营商进行结合。

“千万不要把百视通看成牌照商,我们是运营商,牌照只是我们的出身或者身份,这不是值得骄傲的,我们只是有牌照的运营商。”邓礼帆对记者强调。

尽管百视通一再强调自己的运营商身份,但这样的身份还是让所有彩电制造企业对牌照趋之若鹜。

海信互联网运营中心总监高雄勇曾经公开表示,海信与乐视网的合作是严格按照广电总局有关互联网电视的规定推进的,而且我们的合作还有与拥有牌照的杭州华数的合作,这次广电总局的通知应该是针对深圳等地出现的大量可直接上网的机顶盒或DVD。

而由TCL和长虹共同出资建立的欢网科技也在和华数传媒的合作中取得了自己的“合法身份”。

对于广电总局日前下发的通知,欢网科技CEO吴盛刚表示太过敏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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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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