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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初定广电夺下IPTV播控权
http://www.cww.net.cn 2011年6月7日 14:37 《21世纪经济报道》
此后数稿中,两大部委一直以不同的表述方式,对IPTV等新媒体内容播控权进行争夺。这也成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难产、致延期出台的根本原因。 高层介入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按照刚刚获批的试点方案,IPTV等新媒体的内容播控权,主动权较多掌握在广电总局手中。 今后,IPTV业务的开展,将按照广电负责播控、电信负责传输的方式运营。 这意味着,今后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仍要与各地广电系统合作,由后者掌握播控平台及关键的EPG计费管理;并经广电总局逐个区域批准。 这一结果,或许对电信系统三网融合积极性形成一定障碍。。 因4月中旬,有消息传出,电信系统可获得部分内容播控权。工信部认为,在现有的三网融合总体框架内,IPTV是“电信进入广电系”部分中,仅有的重点业务。 此外,业内亦对广电强硬态度颇有微词,认为广电总局牢抓IPTV播控权是部门保护主义,妨碍行业发展。 此前,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对三网融合定调:“服从国家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尊重科学规律”,在此基础上,IPTV必须发展。 所以,4、5月,中宣部、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分别到某地方广电集团调研。 另一方面,广电利用自身优势,大打“舆论监管”牌。 在向国务院争取IPTV播控权时,广电系一直坚持“内容播控是媒体属性,属于意识形态,涉及舆论导向、党的管理、社会稳定,这是压倒一切的”。 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高层的介入。 “6月2日才刚刚出了三网融合最新建议稿,广电坚持新媒体的集成播放平台由其建设,而电信则试图为广电进入电信业务设置新的障碍,短短四天后双方就达成了共识,显然这背后是国家意志起了作用。”中广互联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中国数字电视杂志主编包冉表示,“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本来所有人都认为试点方案的通过也需要十几稿的博弈时,上层给出了明确指示。” 新的争夺点 IPTV一战后,电信、广电或将攻守互换。 手机播控权、有线网国际出口可能成为两部委的今后交锋标的。 目前,手机电视的播控权仍在电信系统手中。 在试点方案第一稿中,工信部坚持,电信企业可“利用移动网,将各类视听节目汇集、传送、下载并在手机终端播放,并负责面向用户的业务经营和服务”。 广电总局曾试探性提出,电信企业“为广电播出机构设立的通信网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通道、相应技术保障服务”。 因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权,事实上已掌握在工信部手中,广电总局的上述要求在后来数稿中渐渐放弃。 但此番变化后,广电似有卷土重来之势。 “如果承认手机电视是第六种媒体,就必须受广电总局监管,这是个长期趋势。”前述接近广电总局人士表示。 该人士提出,随着手机电视的发展,在今后的相关运营牌照发放中,广电总局肯定要积极参与,争取对其集中播控权的管理。 “目前的局面是历史原因,手机电视的传播影响也没那么严重。”该人士说:“IPTV不是广电争取的第一个播控管理权,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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