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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员工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受审
http://www.cww.net.cn 2011年3月1日 08:26 新京报
电信单位“内鬼”获取机主身份信息后,转发给中间人,再几经转手落入调查公司之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 23人受审 昨日上午,23名被告人因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在二中院受审。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朱燕)电信单位的“内鬼”员工获取机主身份信息后,转发给中间人,再几经转手落入调查公司、侦探公司之手,各个环节的人员从中牟利。昨日,23人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在二中院受审。据了解,这也是北京因该罪名受审人数最多的一起。 被告人分别被指控不同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案发,黄伟帆等电信单位工作人员与路宽等人串通,将电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黄伟帆等7人被控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指控,北京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负责人刘红波等人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提供给他人或相互倒卖,被指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另外,有一人涉嫌包庇罪,一人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手机定位服务包月2000元 昨日,23人被依次带入法庭,一名从天津赶来的母亲看到女儿,忍不住抽泣起来。 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负责人刘红波被列为第一被告。据其交代,她和男朋友来京以后,在网上看到别人买卖信息无本万利,于是开设北京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向调查公司或者个人出卖个人信息。“经营范围”不仅涉及手机机主和车主的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手机通话清单,甚至还能定位手机所在地。 据了解,买卖个人信息的双方分别在QQ群里发布资料,洽谈生意也大多在网上进行。庭审时,检方出示了打印出来的厚厚一叠QQ聊天记录。 刘红波称,她通过QQ群,联系到“买方”,再寻找可提供个人信息的“卖方”,自己从中赚取差价。其中,手机定位服务包月2000元,能提供50次指定号码的定位。而一般机主的个人信息,售价仅为30余元一条。 情侣互相推诿均不愿担责 对于信息的最终流向,刘红波称自己并不知情。“都卖给了调查公司,这个行业有规定,不允许问。” 证据显示,刘红波用作买卖个人信息转账的卡上资金来往共10多万元,涉及个人信息200余条。对此,她含糊地表示,自己平日不管理账目,而是由其男朋友掌握。 但刘红波的男友受审时,却将责任推到她身上,“在网上发广告、打电话联系人,这些都是她做的。” 案件将连续开庭审理4天 据介绍,在被告人当中,来自几大手机运营公司的“内鬼”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公民信息后向外转发,才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几经倒手,落入“买家”手里。 [1] [2]
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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