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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0周年送话费方案:市民发短信即领百元
http://www.cww.net.cn   2010年9月10日 08: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深圳30周年送话费方案:市民发短信即领百元

特区30周年送话费方案昨公布 市民需在9月20日前通过本地手机号码申请

本报讯 (记者 蒋偲) 特区庆生,政府为市民准备了丰厚的大礼包,现在市民最关心的莫过于100元电话卡几时发了。

昨日,这个备受市民关注的“红包”派送方案终于出炉。

手机须为本地号码

记者昨日从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向深圳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活动的通告》中获悉,此次回馈手机话费活动采用由市民以手机短信自愿发送申请,经审核直接对符合条件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充值的方式进行操作。

市民需于9月9日~9月20日,通过用于接受回馈话费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自愿编辑并发送申请回馈话费的短信,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每位满足条件的市民只能获得一次100元话费回馈,而用于接受回馈话费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深圳本地号码。为保障充值成功,市民发送申请回馈话费短信后两个月内需确保该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和缴费。

10月21日前充值到手机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部分活动不同的是,此次手机话费回馈对象差不多包含了所有深圳人,不论是户籍居民还是非户籍居民都可领取这封“红包”,但发送短信的内容均不相同(详见右表)。

据了解,市民发送手机短信后,将于48小时内收到回复信息“感谢您参加特区三十周年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活动,您的申请短信已经收到”。如48小时内未收到上述信息,请重新发送申请短信。

通知表示,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统一对市民发送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回馈话费条件的,通信运营商将于10月21日前将回馈话费自动充值到有效的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1.市民请确保输入18位身份证号码,尚未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市民可输入原有的15位身份证号码;已办理户口卡但未办理身份证的可填写居民户口卡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2.居住证签发日期应输入8位数字,如2010年7月31日签发的请输入“20100731”;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请办理居住证但尚未拿到证件的,可输入居住证受理回执上的受理日期。

3.社保电脑号应输入7位或9位数字的全部社保电脑号。

4.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12345”政府公开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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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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