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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定规非金融机构支付 中移动或成受益者
http://www.cww.net.cn 2010年6月22日 08:39 通信产业报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文,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业界人士向记者解读,对于这一办法央行规范支付市场的目的明显,但是并非针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而在另一层面,《办法》中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进行了定义,不仅包含第三方支付从事的网络支付,还包含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据了解,由于《办法》中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如果要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因此,如果在一年后仍未取得许可证,支付市场的洗牌不可避免。 因此,此前巨额资金入股浦发的中国移动将可能因此获益,由于浦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将能够不受阻碍的开展金融业务,对于将手机钱包作为战略业务的中国移动而言,其意义明显。此前双方合作的备忘录曾显示,双方有意就共同发展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展开紧密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展移动支付业务、移动银行卡业务、移动转账业务以及其他形式的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截止目前为止,支付宝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公布的办法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并表示加强监管对于整个支付行业是好事,支付宝将按照办法的规定申请许可证,并且对获得牌照持乐观态度。
编 辑:石美君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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