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国内 >> 正文
 
民企可参股基础电信运营 专家称若无细则作用有限
http://www.cww.net.cn   2010年5月21日 08:27    信息时报    

    “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不是让民营企业参与切蛋糕,而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这个市场,去做大蛋糕。”电信专家曾剑秋如此向记者表示。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在内的多个领域。有分析认为,进一步落实向民营企业开放有利于电信市场进一步完善。但亦有专家表示,在细则出台前,依然难以判断相关条文对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业的影响。

    最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要求各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包括电信业在内的,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针对电信业,“新36条”特别在第九条提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有分析认为,相关条款意味着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而这也是电信业最核心、垄断性最强、利润最丰厚的领域。据悉,基础电信业务包括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固话、2G手机通信、卫星通信等。

    业界认为,从“新36条”来看,历来对民间资本大门紧闭的“基础电信运营”政策很可能在未来会有所松动。

    专家评论如果没有实施细则,作用有限

    “新36条”对我国电信业将有怎样的影响?国内多位电信专家均有不同的看法。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对“新36条”的落实看法积极。曾剑秋向记者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企业早已有政策,而政府相关部门正是通过“新36条”进一步推进电信市场参与者结构的多样化,打破长期横亘在民间资本前面的玻璃门。曾剑秋认为,“新36条”既不是要在电信业实行去国有化,也不是让民营企业进入电信领域去进一步“切蛋糕”,而是引导民间资本去做大这个市场。“既要保护好民营企业,又要保护好国有资产,防止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曾剑秋表示,由于电信业投资周期长、投入大、更新换代快、风险高,因此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确实存在一定门槛,因此民营企业可首先借助“三网融合”进入电信业的服务领域。

    不过,也有电信专家表示,目前尚难以看到“新36”条对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业的具体利好。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认为,民营企业进入电信业早已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在基本业务之外的电信企业,比如SP之类,早已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舒华英认为,如果没有具体实施的细则,则“新36条”只是重提原有文件精神,作用不大。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亦认为,民营企业要进入基础电信业务这个国有电信运营商的地盘可能性并不高,要扭转“国进民退”趋势的可能性并不大。

相关新闻
编 辑:石美君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18
关键字搜索:电信运营  民营企业  
每日新闻排行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