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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电子因未准确披露和虚增利润遭证监会处罚
http://www.cww.net.cn   2010年2月9日 08:3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8日通报,对创智科技、夏新电子、天健华证中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通报显示,创智科技未如实披露大股东占用资金、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夏新电子未准确披露金额为2.8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并在2006年度虚增利润4077万元;天健华证中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夏新电子年报过程中,把关不严。

    证监会决定对创智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丁亮等10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决定给予夏新电子警告,并罚款6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苏振明等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决定没收天健所业务收入75万元,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签字会计师姚立中、周俊超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外,证监会对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和林世喜、杨雪、叶晶、杨士英等4名个人在证券买卖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都被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据悉,叶晶为“最牛散户”刘芳的丈夫。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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