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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中国互联网遭遇创新隐忧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2月7日 08:07    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律师看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现行法律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互联网时代,当创意越来越具有价值、越来越具有可传播性、可复制性、可模仿性的时候,法律怎么给予更好的保护,确实是一个挑战性的话题。”

事实上,与10多年前相比,今天的中国互联网所面临的创新外部环境有很大的改善。

一方面,是市场规模的扩大和网民数量大幅增长,在微软亚太研究集团主席张亚勤看来,这是中国互联网创新最大的优势,“可以将创新很快地价值化”。二是资金在增加。“估计中国的投资钱比硅谷都多。”方兴东说。

然而,心态的变化,功利主义的盛行日益成为创新的障碍。程炳皓承认,“在早期,中国的互联网氛围和从业者都更加纯朴,而现在,越来越功利化和商业化了”。

模仿正是这种功利化的体现之一。由于创新常常要面临很大的风险,而模仿的成本最低。对于占有一定市场优势地位的互联网巨头而言,跟随、模仿、局部创新,然后借优势超越,便成为最稳妥的市场策略。

功利化的特点,也体现在部分投资者身上。在美国,风投者会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对创业者给予指导,而在中国,一些风投所关心的,只是何时可以上市获得更多的回报。“一些投资方与股民的心态是一样的,只要涨了就行,不管其它怎样。”方兴东说。

功利化的结果,是过于重视可以直接带来商业回报的表层创新,而对底层的基础创新投入不够。“中国现在主流的风投都转行做传统行业了,投互联网早期技术的很少。不能埋怨风投,几家大公司对这个行业有点竭泽而渔。”业内某CEO说。

微软公司高级副总裁、微软研究院院长里克·雷斯特今年10月在上海举办的21世纪计算大会的演讲中就表示:为什么要做基础研究?拥有基础研究部门的公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这样便可以建立起早期预警系统。

对于想成为“百年老店”,想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互联网企业,这种长远的眼光,显然是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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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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