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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监管政策应充当“垫脚石”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月25日 08:04    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高弋坤

    “三网融合已经呼吁了十几年而未取得突破,就是因为部门利益和行政壁垒所致。”原信产部部长吴基传这样认为。伴随着此次国务院推动三网融合政策的出台,融合监管问题又一次被提上日程。

    众多待解问题仍存在

    国家这次的表态是对三网融合重要的肯定。在相关政策方面,当天会议中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其中,从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史炜此前曾表示,在推进三网融合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谨慎对待。他认为,国务院针对三网融合提出的阶段性目标中最具攻坚性的仍是体制配套和支持问题。例如,双向准入的管制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双向准入的公平性资源竞争环境如何确定,双向准入中的资源共享和版权保护的操作方式是什么,都需要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来解决。

    中广互联CEO曾会明表示,媒体监管政策是融合监管政策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互联网已在1998年联合国的文件中称为第四媒体,手机也日益体现出新媒体的特征。而我国的媒体管理还缺乏法律层面的建设,《新闻法》还没有出台,《电信法》将何时颁布,其中涉及三网融合及监管体制的内容将如何确定,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另外,《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在2008年也已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项目。伴随着三网融合的进程,这部法律又将有何变数。曾会明认为,法律的缺失使得相关政策只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出现,这给三网融合的实施带来更多的难度。相关的细节问题,还有待细则进一步出台。

    尽快发放牌照是关键

    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告诉记者:“成立融合监管部门是当务之急,但目前执行还有一定的困难。”他还认为,“三网融合问题一直都是《电信法》发展的瓶颈,可以预测,此次三网融合政策的推出会在一定程度上催生《电信法》的出台。”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朱金周博士认为,在现有监管体制下,要切实有效地推动三网融合工作,应从以下三点出发。

    第一,尽快分类发放业务许可证,让广电和电信双方都拿到双向进入的业务牌照。虽然我国三网融合体制政策障碍逐步松动,从宏观到微观全面推进,政策推动效果日益显现,但在实践中,牌照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三网融合的重要体制机制障碍。

    第二,三网融合在地方层面的执行,应少一些约束条件,多一些推动三网融合体制改革的措施。尽快消除三网融合制度障碍,推动电信、广电逐步实现双向进入,探索建立电信、广电融合性监管新体制。

    第三,加强企业间合作,在监管政策上给予支持。扩大三网融合试验区域和业务应用范围,提升商用网络规模。尤其要在二线城市和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取得三网融合重点突破。鼓励通信、广电等不同领域企业探索合作、合资、并购、联盟等发展模式,推动三网融合发展。

    朱金周认为,监管政策的完善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当电信和广电部门真正开始实施融合业务时,才能更好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监管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编 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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