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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法律规范已报国务院
2009年6月4日 16:32    羊城晚报    评论()    
作 者:许琛

    昨日从省政协获悉,省通信管理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有关提案时表示,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实行手机实名制的相关建议并得到认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法律规范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一经国家颁布实施,省通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近年来,手机用户收到的垃圾短信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奖和刷卡骗局、车辆和楼盘广告、黄色短信骚扰等层出不穷,同时各种电话诈骗手段也日益“升级”,让普通市民苦不堪言,也滋生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治安隐患。省政协委员汤镇业为此递交提案建议,政府应力争实行手机卡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采取技术手段制止“垃圾信息”泛滥蔓延。

    省公安厅近日对此作出会办意见认为,通讯产业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社会安全隐患,建议通讯管理部门实行手机卡销售实名制。

    省通管局也作出答复称,目前涉及手机实名制和规范短信息发送问题的相关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实施中,省通信管理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并得到认同。但鉴于实施移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涉及到整个移动网上的所有用户,在某一省区市实施管理政策难以奏效。答复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法律规范,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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