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蒋均牧
据国外媒体报道,欧盟电信委员会已经针对德国启动违约诉讼程序。因为德国的电信监管机构在没有咨询委员会及其他国家电信监管机构的情况下,决定了新的移动资费。
委员会称,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Bundesnetzagentur)在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电信监管机构有可能讨论其新移动资费水平前,于2009年3月31日采用了新费率。这违背了德国在欧盟电信管理规则中的义务。欧盟电信管理规则适用于欧盟27个成员国。
委员会警告说,如事先不与其他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协商,将使成员国移动资费管理风险上升,并扭曲欧洲单一市场上的竞争态势。如今,欧盟地区的移动资费以及套餐设置有很大差异,此委员会要求更好地协调它们。
“制定移动资费的管理决策将影响其他会员国的移动运营商费率以及欧盟单一市场,这就是欧洲电信管理规则之所以要求国家监管机构在做出决定时与其他成员国电信监管机构、欧盟电信委员会进行协商的原因。”欧盟电信委员会委员维维安·蕾汀(VivianeReding)表示。
“不幸的是,与委员会深入接触后,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采取的立场是避免与欧盟就各级移动资费水平以及计费方法进行广泛磋商。这不仅违反了欧盟法律,还违反了欧盟单一市场精神,可能对形成单一的电信市场造成障碍。”
2007年,欧盟电信委员会誓言统一欧洲移动资费,并将之作为欧盟电信管理规则改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