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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剑指垃圾短信
2009年6月17日 08:47    北京商报    评论()    
作 者:毛涛涛

    “在本市长期为个人或企业提供资金,月息3%,有意者请电××××。”几乎每个手机用户,都曾被诸如此类的垃圾短信骚扰过。为治理垃圾短信,工信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目前等待国务院审批。

    所谓手机实名制是指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制度,即申请移动业务(包括小灵通)的消费者在购买卡号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运营商对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手机实名制的实施,牵涉到多方面的问题。对手机用户来说,实施实名制需要一个心理转换期和适应期,但时间不能太长。北京中观经济调查公司近期对外发布了《居民对手机实名制的态度调查报告》,八成多的手机用户支持实行手机实名制,但也有约半数的居民担心实名制带来的隐私安全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主管部门已开始在为3G时代的垃圾短信治理进行准备。在已开始实施的《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规范(试行)》中,工信部要求,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发送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短信息。

    除了推进手机实名制,工信部还计划限制用户每日发送短信的数量。具体来看,用户在非节假日的短信发送量每小时不得超过200条,每天总量不超过1000条;节假日每小时不超过500条,每天总量不超过2000条。此外,各地方公司可根据情况设计具体标准,但不得比上述标准宽松。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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