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政策动态 >> 正文
国资委公开招聘中邮器材总法律顾问
2008年9月8日 09:50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杜娟

    通信世界网(CWW)9月8日消息(杜鹃)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向社会招聘包括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在内的六家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职位。招聘通知现已发布在国资委网站,而报名的具体日期定为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据悉,此次国资委招聘工作当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含外语笔试)、面试、评价中心技术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对外语有要求的职位进行外语口试]、考察了解、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结果确定后,国资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

    据了解,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总法律顾问将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其具体职责包括: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国资委此次对于总法律顾问人选的要求还包括: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熟悉招聘企业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而对于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年龄国资委方面也有严格要求,应聘者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除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外,此次国资委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的企业还有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和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目前,应聘者可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等相关网站直接报名。

编 辑:周桂军
关键字搜索:国资委  中邮器材  总法律顾问  中央企业  报名  
[ 本站暂时关闭评论 ]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