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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母公司上收采购权 上市公司将专注运营
2008年8月13日 14:05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桑菊

    通信世界网(CWW)8月13日消息 中国联通(0762.HK)在今天发布公告称,已与联通集团重新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并将网通运营公司增加为交易方。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将为未来联通红筹公司、网通红筹公司的业务融合奠定基础。

    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协议,联通母公司(联通集团)已经同意通过附属公司向中国联通和网通中国提供综合采购服务,包括两家公司运营所需要的国内外电信设备和其他物资,并提供招标的管理、咨询和代办服务。

    在服务费用收权方面,如采购的是进口设备,价值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将收取合同价值的0.35%,不及3000万美元(含3000万),则收取合同价值的0.55%;对于国内设备而言,价值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收取合同价值的0.15%,不及2亿人民币的则收取0.25%。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由母公司代为集中采购,可以加强在与设备厂商商务谈判中的话语权,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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