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志伟
近日,沃达丰赢得了一场与英国政府间的巨额税收诉讼,该诉讼与沃达丰在1999年收购德国电信公司曼内斯曼(Mannesmann)有关。据悉,在2005年的财政预算中,沃达丰曾预计败诉会导致17.6亿英镑(约合33亿美元)的亏空,因此该公司早已预留了25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用以弥补上述亏空。
英国高等法院上周五裁决,基于英国的公司税不适用于沃达丰开设在卢森堡公国分公司的考虑,英国税收和海关总署应终止其对沃达丰2001年财政预算的调查。因为,按照英国1988年颁布的税务法,若一家英国公司持有某一国外公司50%以上的股份(即受控外国公司,CFC),则后者的利润归其所有,税收按英国国内税法缴纳。而参照英国国内税法,国外公司的公司税应较英国国内公司的税率低3/4,因此,CFC缴纳的税款将部分扣还给分公司。
不过,上述法律对于阻止英国公司利用这一条款减免英国税债存有异议。此前,糖果和饮料巨头吉百利因认为此条款违反了欧盟的法律而曾赢得了一场与之相关的法庭诉讼,这次又轮到了沃达丰受益。但英国税收和海关总署称将上诉,它表示,“政府将继续捍卫其执行CFC条款的权力,因为它旨在打击通过虚假地转移利润至海外子公司的方式避税的行为”。
据悉,因收购印度第四大移动运营商HutchisonEssa,沃达丰在印度还卷入了一场高达20亿美元的税收争端,预计这场官司在本周晚些时候会有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