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CWW
2008年7月25日,惠普公司宣布,欧盟已经无条件批准惠普对EDS的收购计划。
2008年5月13日,惠普和EDS宣布已经签署最终协议,惠普将以每股25美元的价格,或者大约139亿美元的总价值,收购EDS公司。
HP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宣布,根据美国“1976Hart-Scott-Rodino反垄断修改法案”,美国司法部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无条件同意该收购计划。
此交易依然需要获得EDS股东的批准,并符合其他美国之外地区的监管。EDS股东计划在2008年7月31日对交易进行投票。交易还必须满足或放弃其他在最终协议中明确说明的终止条件。
惠普在25日同时宣布,经法院批准,惠普、EDS,以及对协议执行提起诉讼的5名股东原告已经同意和解,解除所有与计划合并相关的诉讼。作为和解方案的一部分,惠普和EDS已经确认双方不会在2008年8月18日前完成交易。因此,EDS2008年第三季度每股0.05美元的红利,将在2008年9月10日支付给2008年8月16日交易日结束前登记在册的EDS股东。
与此和解方案相关联,惠普和EDS已经对收购协议进行了改进,以配合该解决方案和与第三方达成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