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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来电“变脸”之谜
2008年5月29日 08:21    新京报    评论()    
作 者:本报记者 赵谨 实习生 范旭光

    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则明确表示“肯定违法,而且已经违法了。”

    邱宝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为此邱宝昌解释道:“即使没有侵犯他人隐私,危害国家安全,诈骗他人财产。即使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但是修改了传输的数据,也已经属于违法。”同时,在2000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行为的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宪法中也对保障通信自由,不得损害通信自由权有明确规定,至少三种法律法规表明修改来电显示等于影响了通信自由,肯定属于违法。”邱宝昌律师进一步讲道。

    邱宝昌律师还强调“这种违法行为是两方面的,贩卖违法,购买也违法。”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该软件还用于娱乐,比如愚人节搞怪捉弄人,还有一些公司业务员的手机会使用“手机改号软件”,打出的电话显示的不是11个“0”就是“号码受限制”。这样做的原因是怕对方掌握业务员的手机号,事后“找麻烦”。私家侦探或者调查公司开展业务时为了“方便”也会使用该软件。

    律师如能防不防运营商需担责

    -问责

    这种修改手机号码的软件为什么能肆意在网上叫卖?它的生产、开放、销售是否有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监管?

    邱宝昌谈到,在我国,经营销售任何产品都需要有经营许可,通信领域也不例外。不管是基础电信运营商,还是增值服务商,都需要有业务经营许可。但是,这些在网上销售非法软件的公司是否有相关监管部门去审核它们的经营资格,“如果没有经营许可就更是违法”邱宝昌表示。也许目前因修改手机来电显示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只是极个别现象,但只要存在就应该有相关部门承担责任。“首先,销售这类软件的公司承担责任是无可厚非的”

    而对于运营商则有两方面可能,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中。邱宝昌表示“如果提供通信平台的运营商在不了解的前提下,因为技术疏漏,缺少补丁或者现有的技术手段难以加强安全防范,可以不用承担相关责任。但是如果运营商能防范而不去防范是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运营商暂无办法应对

    -问责

    运营商内部人士称,“软件改号”不仅随意篡改显示号码,而且规避国家规定的正常通话费用,严重违反了电信机构的内部运营规定,对通信运营商来说是一种侵害行为。如果某些特殊号码被设置呼叫,甚至可能影响国家通信的安全。

    据北京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绝对有责任,但这是一种社会现象,需要大家的共同关注和制止。

    一家运营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技术只要在客户端做个干扰设置就行了。不过,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运营商从来没有推出过类似的服务。北京移动表示,这是手机用户个人的行为,运营商无法制止。用户从网上下载一个改号软件就像在网上下载一个宣传反动言论的彩铃一样,运营商根本无法检测到。对于这种非法使用的技术,运营商的网络系统也根本无法识别这种“特殊来电”,因此也无法对其进行屏蔽或相应处理。

    如何“盗号”

    1、熟人作案

    2、现在很多手机的通讯录功能里都设置了联系人分类这一项,不少人将自己的号码设置成“家人”、“朋友”、“同事”等项,一旦骗子通过各种渠道拿到了这些资料,则很容易利用改号软件行骗。

    常见应用

    1、用于诈骗。使用者伪装成官方机构、熟人,变换身份“套瓷”骗取钱财,使被害者感到迷惑轻信而上当。

[1]  [2]  [3]  [4]  编 辑:张翀
关键字搜索:手机来电  软件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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