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政策、体制、市场、社会公益等四方面的联动:
1.中国需要成立专门的应急联动机构,这个机构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必须是垂直的管理体制。
2.应急联动机构的资金应由中央垂直管理,同时,应在很大的比例上使资金能够以基金的形态运作、上市。
3.应急联动机构应在建立初期就具有相对独立的监管职能,重点是对地方的应急组织、资金、活动、规划、信息链建设、公共及公益的预警体系的发展等,予以独立的监管。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体改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