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应尤佳
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要求对现行的移动电话资费进行调整。中国联通今日公告,公司将因此而调整资费标准。
通知称,将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通知要求电信企业要抓紧计费系统的技术改造,于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并要求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公司表示,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现行资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将努力加快改造计费系统,待计费系统改造完成后,正式实施。此次调整将对公司漫游和漫游长途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称,将加快用户发展,拓展增值业务,努力减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