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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详情逐级报告
2008年10月28日 10:25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CWW

    通信世界网(CWW)10月28日消息 为切实加强对工业、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业、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工作及时、有效,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建立工业和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各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和通信业管理部门要在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信息的时效性。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立即逐级报送事故概况外,对事故详细情况要及时跟踪,及时续报事故要素和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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