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去年对澳大利亚电信展开了调查,因为此前该公司大幅下调了其宽频服务的价格。调查的焦点是澳大利亚电信是否通过向竞争对手收取过高的出租费用来弥补其服务降价造成的损失。监管部门称之所以同意澳大利亚电信的和解要求,部分原因就是该公司把向竞争对手收取的线路出租费用下调了至少30%。
但一些电信业律师表示,宽频定价引发的纠纷暴露出一家电信企业独霸市场自然而然会造成的弊端。一个主要问题是澳大利亚人口不足(只有2,000万),各家电信企业缺乏足够的商业动机来建造相互竞争的网络。这就是1997年澳大利亚完全放开电信业监管以来澳大利亚电信并未分拆的原因。
虽然澳大利亚第二大电话公司SingTel Optus Ltd.建造的一条可提供语音、互联网和电视信号的光纤网络已经对澳大利亚电信构成了威胁,但这个网络只能覆盖约20%的澳大利亚家庭。
一些业内观察家认为,无须彻底分拆,只要让澳大利亚电信出售在Foxtel中的持股就可以推进竞争,这个提议得到了澳大利亚独立的电信监管部门支持。
但其他人士认为只有引入新科技才能实现真正的竞争。澳大利亚的电信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新技术,例如一些初创企业正在提供无线宽频服务,这种服务通过无线电波传送宽频及语音信号,根本不必借助澳大利亚电信的网络。不过,在乡村地区这种服务仍需依赖澳大利亚电信的网络。
澳大利亚电信监管部门官员埃德·威利特(Ed Willett)在去年的讲话中告诫说,政府必须用强有力的监管规定来支持这些新技术的推广,以免澳大利亚电信利用其市场统治地位将这些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