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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专家吕廷杰:广电无权发手机视频业务牌照
2007年11月29日 09:59    搜狐IT    评论()    
作 者:几何

    11月28日晚,北京邮电大学世纪讲坛就“第五媒体”的发展问题展开辩论,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吕廷杰表示,通过手机进行的视频业务管理权不应该在广电部门。

    吕廷杰认为,手机电视客观地说跟电视没有关系。“我们过去获取一种视频资源怎么做,当然可以通过电视来看,我们也可以到街上买一张光盘,谁说视频内容一定要刻在光盘上或者通过电视传呢,我们通过网络不就下载了吗,我叫手机音像店、叫手机音像店行不行,音像店是归文化部管啊,是不是应该文化部管这个东西呢,显然这是矛盾。”

    “监管的问题、体制的问题需要解决,才能使中国的第五媒体得到很好的发展。”吕廷杰说。

   

编 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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